|
||||
事例:裝修過程中,小張在施工現場感到客廳裏的電視櫃有點短,於是他要求幹活兒的工人把電視櫃再加長30釐米。工人按照要求做了。到工程竣工結算時,裝飾公司拿出了一份結算清單。小張仔細一看,電視櫃變更一項費用增加了1500元!他一面掏錢,一面感到很委屈。
點評:在和裝飾公司談方案的時候,設計師都會拿出很多的書面材料,如平面圖、立面圖、水電線路圖、天花吊頂圖、效果圖等圖紙,工程預算、施工工藝說明、主材說明、甲乙材料採購清單、施工計劃等文字材料。這些材料在甲乙雙方進行談判時作爲參考依據,而雙方一旦簽訂了家庭裝修的合作協議以後,附在合同裏的所有的資料都將成爲合同的一部分。在裝修過程中,如有項目變更,需要雙方進行協商。記者諮詢律師得知,依照合同約定,這種情況下小張必須支付費用,因爲這是業主提出並同意的改動。
同時,律師建議,如果裝修中產生變動,可以通過簽訂補充協議來避免事後糾紛。小張的例子中,工人制作完成的電視櫃與原來合同中的電視櫃相比較,長度有所增加,屬於合同範圍之外。所以,小張可以和裝飾公司簽訂補充協議。這樣一來,對於想改的項目能夠合法地改過來了,對於竣工驗收以後的結算,也能做到心知肚明。
另外,律師還建議在裝修合同中應當明確裝修範圍、報價、施工週期、驗收標準、違約責任等內容,在對每一條款都沒有異議後纔可簽訂,避免產生糾紛,甚至損害自己的權益。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