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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都江堰市房管局獲悉,都江堰市房管局就城市住房毀損家庭購買安居住房制訂了實施意見。其中規定,具有都江堰市戶籍的無房戶,家庭成員至少兩人以上,可以申請購買建築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的安居住房。此外,申請購買安居住房的家庭還需具備家庭成員均未享受住房重建救助(補助)政策的條件。
據瞭解,由都江堰市政府統規統建的18058套安居住房已完成分配,但還有多餘的安居房,可提供給都江堰約上千戶本地無房戶。達到以上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按照都江堰政府公佈的價格購買建築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的安居住房,其中70平方米以內的部分按成本價每平方米2800元購買,超出7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場價每平方米3390元購買,每戶限購一套。(記者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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