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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從2月1日起開始施行,因對出租住房作出詳細規定而被稱爲“羣租禁令”。“羣租禁令”至今生效月餘,但是一些城市的住宅小區仍普遍存在羣租現象。羣租“我行我素”的背後,有租客面對高租金的無奈,也有管理方力不從心的尷尬。專家認爲,對待羣租現象宜疏不宜堵,地方政府應更多地承擔起社會住房保障的職責。
去年底前,記者走訪福州市外來務工人員較密集的金山片區時發現,這裏有不少住宅小區存在大套間被隔成多個小間出租的羣租現象。今年3月上旬,記者再次走訪該片區發現,羣租現象依然普遍。
在金山片區的錢隆金山小區,記者看到,該小區2號樓801室是一套70多平方米、一廳兩居室的住宅,卻被業主用三合板簡單裝修後,分割成了5間單獨的房間。負責該住宅出租的房產中介介紹,其中3間已順利地租給了3位在附近打工的外來人員,剩餘兩間也有人來看過了。
廈門、泉州等地也普遍存在羣租現象。據廈門房產中介協會介紹,目前,廈門的羣租現象暫未得到有效改觀,羣租市場依然很大。不完全統計,在廈門島內的出租房中,有三成左右的大套間是被人爲隔成多個小間後出租。
記者調查發現,造成羣租現象仍普遍的直接原因是,城市房屋租金的快速上漲。來自江西省資溪縣的黃女士和丈夫在福州務工多年,也與他人一起羣租多年。隨着租金的不斷上漲,與黃女士在同一套房裏一起生活的“老鄉”也在增加。
黃女士告訴記者,8年前,她和丈夫剛到福州打工時,在市中心租了一套舊樓房,80多平方米,有一個客廳和兩間臥室,月租金1000元,當時就住她一家和兩位江西老鄉,共4人,人均月付房租250元。現在,還是這套舊房,月租金已漲到2000元,房內格局也由“一廳兩室”變成了“4居室”,住着6個人,她一家分擔的租金增至800元。
“如果不多住兩個老鄉,我們一家可能就要分擔一半的租金,也就是1000元,是8年前的兩倍。而這8年多來,我在福州做家政服務的工資雖有大幅上漲,但還沒有到漲一倍的程度。”黃女士說,收入趕不上房租漲得快,單獨租一套又“吃不消”,羣租就成了減負的有效辦法。
部分小區居民向記者抱怨,羣租現象的我行我素,小區物業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遭受指責的物業公司也有滿腹委屈。
福州市江南水都小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物業經理向記者訴苦說:“我們物業怎麼管?房東是業主,進出的一問都是房客,怎麼能攔?我們小區的羣租現象還不算嚴重,如果出現了大規模的羣租現象,我們物業公司照樣束手無策。”
業內人士指出,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羣租禁令”雖已實施月餘,但與之配套的相關細則沒有出臺,地方主管部門也還未正式制定管理措施,以至於物業公司在執行該禁令時常常是“師出無名”。
不僅物業公司,即便是地方主管部門也難有作爲。福州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王阿忠說,如果是二房東出租的,工商部門可以“非法經營”來干涉,但業主直接出租,則工商也無能爲力。而外來人口登記、稅收等方面的制度也只能規範房東和租客,並不能規範羣租這一行爲本身。
(記者來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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