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房產新政下,各“規避房產新政的寶典”非常流行,甚至在網上也有很多諸如“以公司名義買房”、“先簽合同暫不過戶”等規避方法。但這些方法的法律後果非常嚴重,所有的“假貓膩”其實都是“真手續”,當默契中的一方,尤其是被假借的那一方“不仗義”或者“玩後悔”時,假借的那一方則往往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所有在愛情、親情和友情粉飾下的“道義”,在白紙黑字的法律面前倏然破滅。
北京市海淀法院日前用三個案例“現身說法”,對當下一些人想鑽房產調控政策的空子,試圖通過假離婚、假登記、假社保等方式規避房產調控“限購令”,以達到騙購住房目的的行爲,向市民發出警示。
“假離婚”已不是什麼新鮮詞兒。最早“流行”假離婚是什麼時間已無從考證,大致上是從改革報銷“包燒費”開始的。當時對於報銷包燒費的政策有所改變,男女職工都可以得到包燒費的補助,但一個家庭僅限一個人。所以,如果男女都是單身就變成了兩個單獨的家庭,那麼自然就會得到兩份包燒費。有些人對此津津樂道:花幾塊錢辦個手續,就能換來每年幾千元的“福利”,好不划算。在津津樂道的同時這些還振振有辭:我們也沒犯法,所做的事情都是政策允許的。但在現實生活中,有些自以爲聰明的人卻常常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案例:協議離婚人財兩空
房產新政接踵而來,“假離婚”等爲規避房產新政的各類“寶典”也隨之流行。但俗話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只佔便宜不吃虧的事情也是沒有的,“假離婚”更是這樣。
高先生是從甘肅省到我市定居的居民,靠着開拉麪館的小生意,他在哈爾濱買了房子,也變成了真正的哈爾濱市民。由於物價特別是房價的上漲,高先生和妻子琢磨着投資房地產,準備買一處合適的房子。日前,他們通過中介看中了一個小區的單身公寓,準備貸款投資。中介公司在瞭解了他們的情況後告訴他們,他們夫婦名下已經有了兩套住房,如果再買就是第三套了,屬於“限購令”的範圍。如果想繼續買房的話必須辦理離婚手續,這樣就會有一個人變成“無房戶”,可以正常買房。聽到這些,高先生想都沒想就帶着妻子到民政部門辦理了協議離婚的手續,而且爲了顯示自己沒有“私心”,在協議書上說明所有家產歸妻子所有,自己則“淨身出戶”。
辦理完離婚手續不久,高的妻子就藉故回了老家。開始高先生也沒有在意,可過了不久他開始覺得不對勁兒了,不但妻子的電話已經停機,就是往妻子孃家打電話,孃家人也總是搪塞,從不告訴他妻子在哪裏。高先生開始抓狂,到法院去諮詢,立案庭的一位法官告訴他,從法律手續上講,高先生已經離了婚,並且協議把所有的財產分給前妻,因爲離婚協議已經具有了法律效力,所以高先生沒有任何權利再去追討那些財產。
法官:“假離婚”也是真離婚
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提醒說,再怎麼“假”的離婚,在法律手續上都是真正意義上的離婚,“假離婚”的確可以繞開“限購令”,甚至銀行可按首套房利率計貸,但同時也存在很嚴重的法律後果。首先是離婚後復婚,離婚時劃給一方的財產,法律上將認定爲一方的婚前財產;同時離婚後復婚前購買的新房,法律上將作爲購房者的婚前財產。還有一點就是“假離婚”後拒絕復婚的,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假戲真做”,離婚後卻假戲真做拒絕復婚,現實中存在類似案例。那樣的話就真的成了“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案例:借名買房“房主”反悔
我市市民宋先生早有在北京買房的打算,目的就是爲了在北京上學的兒子。宋先生的兒子在北京一所大學讀二年級,離畢業不到兩年,他打算先買個房子讓孩子落腳,然後再就找工作或是讀研可以慢慢考慮。可新政一出臺,宋先生傻了眼,自己作爲外地人已經沒有資格在北京購買住房。好在他的朋友多,很快就找到一個北京的哥們兒趙某,雙方很快商量好以趙某的名義在北京購買一套住房,過段時間再想辦法通過其他形式轉到宋某的名下。
可沒過多久,趙某自己也要買房,他得知如果自己名下有住房,那他就不能享受貸款的優惠政策,而且今後也不可能再買新房。所以趙某告訴宋先生,他會支付給宋先生房款,買下先前宋先生以自己名義購買的住房。宋先生非常生氣,而且雙方就增值部分也爭執不下。
法官:借名買房“你情我願”也無效
據法官介紹,調控政策下,買房有“限購”,貸款有“額度”。於是,不少購房者打起了身邊沒有房貸記錄的親戚朋友或者企業員工的身份證貸款買房的念頭,以享受首付、貸款利率等方面的優惠。同時,雙方內部簽訂協議,約定房屋歸實際購房人所有,並辦理公證。
宋、趙二人的行爲是典型的借名交易,但他們這種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爲是無效的行爲,即使辦理了公證,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被借名人自己也需要資格,很容易產生上述案例中的反悔情況。這樣的情況對雙方來講都是十分不利的。
(責任編輯:樑夢晚)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