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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海淀區召開北部地區先行啓動土地騰退工作宣講會,今年年底前,海淀區將全面完成北部地區先行啓動區17個村的土地騰退工作。同時,海淀區政府出臺17村宅基地騰退安置及補償指導意見。
根據指導意見,17村宅基地騰退安置以宅院爲單位,採取宅基地置換定向安置房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具體而言,認定的宅基地面積小於或者等於0.4畝的,按照宅基地面積1∶1置換定向安置房建築面積;認定的宅基地面積大於0.4畝的,0.4畝以內的宅基地面積按1∶1置換定向安置房建築面積,超出部分按照當地定向安置房價格給予貨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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