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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的國家和省市房屋調控政策,使得二手房交易撲朔迷離,衆多從事二手房交易的經營者採取各種宣傳和促銷形式。7日,記者從濟南市工商局獲悉,爲追求更大的經濟效益,個別不法經營者採取虛假誤導宣傳,藉此吸引消費者的眼球。
“個別商家在房源信息上打主意,藉助一些過時的,甚至是早已銷售出去的房屋信息,來吸引消費者,增加自己的點擊率,然後推銷其他房源,擴大自己的銷售量。”市工商局有關人士表示。濟南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李先生介紹,房產中介很重要的提升交易量的手段就是提高自己經營房產的客戶來源,只有客戶(購買和售房)擁有量多,業務量才能上升,個別業務人員會將自己擁有的信息或者別人擁有的信息在網上公佈。消費者看到適合的房屋信息聯繫時,業務人員就會推託房屋已賣掉,並藉此推銷自己手中掌握的房產。
“在二手房銷售上,個別經營者還不惜在房屋的結構、設施以及面積上進行虛假標註,先騙取消費者的信任,再推薦其他的房源,促使消費者購買。”市工商局工作人員給記者舉了個例子,在某網站上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當日發佈的有關建設路中段的房屋信息,標明有“三氣”。當他們電話聯繫中介公司,追問是否有“三氣”時,銷售人員卻說,準備安裝。某網站上的房屋銷售信息中,對一套房屋的描述是,“歷山路單位宿舍,兩室一廳,9363元/平米,面積爲80平方米。”當聯繫中介時,對方告知,這是“房改房”,面積按實測爲準。
“將自己推銷的房產信息儘可能地‘擴大化’,引誘消費者購買。這些業務人員常常會對房源和房屋等信息做虛假宣傳。”濟南市消協祕書長馮京凱表示,作爲商家發佈的信息應當真實有效,不能做虛假、誤導的表示。這些房產中介機構利用互聯網,在網站上作出虛假標註,誤導了消費者,影響了消費者有效選擇,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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