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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府藍山苑樓盤
『手續不全,開發商要強制交房。』學府藍山苑小區業主郝女士近日向黨報熱線投訴。為了開發商延期交房和違約金的事,小區幾百名業主多次找到開發商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濟南軍安工程投資有限公司。在業主的堅持下,開發商態度從最初的拒不賠付違約金到同意收房後賠付3個月的違約金。但是,交房時,開發商不能出具各種工程驗收手續,業主們無法接受,拒絕收房。為督促開發商,業主們通過網絡發帖子、建立QQ群等方式建立了聯系渠道。1月17日上午,記者獲知相關消息,迅速趕往現場調查。
記者趕到現場時,看到幾十名學府藍山苑業主聚集在一起。業主胡先生告訴記者,按照他的購房合同,規定開發商應該於2010年6月30日之前交房,但直到去年10月,胡先生纔接到開發商的收房電話。胡先生去收房時,開發商不能提供《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還讓業主簽署一份『霸王』協議書以拒絕支付延期交房違約金,胡先生因此沒有收房。2010年12月31日,開發商第二次讓他去收房,這次開發商向他承諾可以免除三年的物業費衝抵違約金,但還是不能提供工程驗收手續,胡先生再次拒絕收房。今年1月16日,胡先生第三次接到開發商的收房電話,對方答應付給他3個月的違約金。因為沒有看到學府藍山苑的工程驗收手續,胡先生堅持不收房。記者采訪了解到,其他業主的收房經歷也跟胡先生類似。
開發商遲遲拿不出工程驗收手續,也說不出具體原因,這讓業主們不由得懷疑裡面有什麼隱情。聚集在一起的業主派出代表諮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規劃局等相關部門,得到的答復讓他們出乎意料。學府藍山苑的B1、B2、B3、B4號四座樓超規劃建設,不能辦理房產證。按照規劃,學府藍山苑B3、B4樓的結構是一梯兩戶,開發商則改成了一梯三戶。由於B1、B2、B3、B4這四座樓是整體規劃,有一座樓違規,都不能辦理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