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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第三套房,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第二套房。通知宣布新規自發布當日開始執行。
南京新規允許兩類居民家庭新購1套住房:一類是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一類是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新規明確新購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南京新規對三類居民家庭限購住房:一類是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第二類是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第三類是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新規明確限購住房范圍為南京市區內。
通知要求認真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同時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在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方面,通知指出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賃房、拆遷安置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繼續按『限房價、競地價』方式落實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通知還透露,南京將充分保障土地供應,今年計劃供應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