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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重慶市『兩會』上傳出消息,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間,重慶將加強財稅調節,開征高檔商品房房產稅。重慶成為首個將『開征商品房房產稅』寫入地方政府工作報告的城市。(1月10日《中國證券報》)
征收房產稅的呼聲一直高漲,然而因為各種原因,並未能真正實施。重慶市從高檔房入手,開征房產稅,無論是於提高政府收入,還是於抑制房價過快增長,亦或者是用稅收杠杆來調節收入水平等方面來說,無疑都是值得肯定的好事。
然而,開征高檔房房產稅決心好下,但與之相對應的政策細則卻比較難以制定。筆者覺得,至少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高檔房如何界定?高檔或者低檔本身就是一個很難界定的概念。如果單從建造形狀、實物表面上來區分,顯然是不現實的。那麼唯一可行的辦法,可能就是造價和售價。然而,該以多少為標准呢?如果5000元以上算,那麼4999元算不算?在合理避稅被一些納稅人公開研究和討論的情況下,房產商會不會與買房者『合謀』,通過鑽政策空子甚至簽訂虛假合同的方法逃稅?
其二,一些特殊的住房算不算高檔房?比如一些特權房、一些強勢單位的集資房。四五千元的市價,賣給公務員只收三四百元,這並不是秘密;以萬元計商品房價格,一些公權人物或者特殊人物,支付成本,甚至一分不支付即可獲得房產權,這也不是什麼秘密。對於商品房來說,其成本和造價是密而不宣的,政府能抓住的只有售價;對於以後將會普遍存在的集資房等,政府可能連售價都抓不住。在這種情況下,高檔房房產稅該如何征收?
其三,高檔房房產稅是否會致使一部分富人與普通老百姓爭房的局面?高檔房開征房產稅,其它住房卻未開征,這從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檔房的建設。然而,高檔房需求卻並未就此消失。這一部分需求將何去可從?會不會從原來的買一套200平方米的高檔房,改為買3到4套普通商品房?在二套房管理與稅收制度尚不完善的情況下,這種可能無疑是存在的,也是會導致富人與普通老百姓爭利後果的。所以,征房產稅不能只考慮住房檔次,也得考慮居民擁有住房數量,或者面積。
當然,立足長遠,征收房產稅是利大於弊,完全有必要。因此,重慶市試點高檔房房產稅,是改革、是探索,是為全國范圍的房產稅累積經驗,有利於完善房地產稅收體系,值得我們為之叫好。但同時,我們也希望重慶的試點能解決好一些細節問題,兼顧好公平公正,嚴防『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避免高檔房房產稅政策被合理避稅甚至違法違規行為所架空,從而給全國其他地方作出示范。(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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