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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臨近,原本裝修的時候,由於各種原因,偶爾簽張延期單也沒覺得什麼,偶爾工人晚一兩天做也覺得可以理解,覺得天氣不好多晾幾天也是正確的,但是等到春節前想搬新家卻搬不了,預留的通風時間不夠長的時候,業主纔非常郁悶和無奈地發現,施工時間早已經超出了原定計劃。據了解,工期不能按原定計劃完成跟預算超支一樣普遍。記者從一監理機構了解到,工期延期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其中有業主的原因,也有施工方的原因。
為什麼會延期呢?怎樣纔能按時搬進新家呢?不延期能不能造出優質工程呢?不妨來聽聽業主的故事,看看專家的建議吧!
我們被延期
案例1
承諾2個月完工吸引業主
然後打著為業主著想的旗幟延期
交房後立馬著手裝修的陳女士,因為想在新房過年,於是挑了一家承諾2個月內可完成整個工期的裝修公司,但是到目前為止已經三個月了,家具依舊沒法入場。其中,施工方找了一堆理由讓業主簽下延期單,比如說天氣不好,牆面要多晾幾天;又比如說原來的工人不好,說給找個更好的工人,不過這人沒空,要過幾天之類。諸如此類的理由,工期就被『順理成章』延期了一個多月房子還沒裝修好。陳女士覺得自己被坑了,卻又無可奈何。
案例2
質量沒過關重新整改誤工
合同沒說明不算違約無賠償
李先生在裝修過程中,發現施工方偷梁換柱,以次充好後,於是在驗收時要求重新整改,因此,裝修沒有按合同規定工期完成。之後纔發現在家裝合同中,對於延誤工期具體的賠償金額部分根本沒有說明,聽朋友說,這種情況下延期,是可以獲得賠償的。當找到裝修公司要求賠償的時候,對方根本不理,說已經整改好了就行。
案例3
材料沒有按時進場
打亂工人的排期被延期
由於訂購的瓷磚沒有按時送貨,不得不把鋪瓷磚的時間延後,可是一開始延期,就發現後面都沒辦法准時了。劉先生選的是半包裝修,主材都是自己買。因為瓷磚沒有按時進場而延誤了幾天,工人就以工期安排被打亂,時間安排不過來為借口,拖了又拖。
案例4
業主工作忙
驗收不准時影響下一階段
林先生選擇的是一家非常知名的裝修公司,但因為工作需要經常出差,導致要驗收的時候自己常常沒辦法在現場簽字確認,驗收時間時不時推遲幾天,這樣幾次,要不就是林先生自己時間不湊巧,要不就是工人時間安排不過來,小小單身公寓也裝修了半年纔好。
怎樣不延期
簽合同前清楚自己的義務和權利
明確合同條款用法律約束彼此
根據《福州市住宅裝飾裝修施工示范合同文本》(2008),在施工合同裡的第七條違約責任第2項規定: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施工方)應賠償給甲方(業主)元。
同時,合同第七條違約責任第6、7、8項也分別規定,由於甲方(業主)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如未按約定對隱蔽工程、竣工工程進行驗收、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等,乙方(施工方)可以順延工程竣工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每停工、窩工一天,甲方應賠償給乙方元。
雖然是裝修發布的示范合同,但是目前具體延期賠償金沒有標准,不同的裝修公司之間也不太相同,有30元一天的,50元一天的,也有150元一天的,還有就是按工程總造價的1%來算,也有的裝修公司甚至根本就沒有延期賠償這一項。
因此福建省室內裝飾協會資料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韓衛提醒消費者,要是不想被延期還投訴無門,一定要在合同條款裡注明具體的違約金額和細則,然後嚴格按照合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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