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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近日刊發了題為《『土地財政』難持續『以地生財』害處多》的報道,指出『土地財政』是不可持續的,一個城市的建設用地總量是有限的,一旦賣完,後續的財政開支就得不到保證。有關土地財政的討論其實一直並未平息過,隨著近段時間地王頻現,該報道再次引發網民熱議。
土地財政是把『雙刃劍』署名『朱大鳴』的博客文章說,現在,的確沒有更好的辦法來解決日益增加的財政開支,特別是地方政府在危機發生後,需要擴大投資和增加社會福利支出,使得地方財政更為緊張。事實上,最近一些年,地方債務劇增,如果沒有土地財政作為支橕,各地政府大量破產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如果僅僅依賴土地財政,不僅增加了房地產的稅收和費用,更推高了房價,致使房地產市場處於非常危險的走鋼絲處境。因此,這是一個兩難。
署名『楊紅旭』的網絡文章說,土地財政的快速膨脹,有利於地方政府調配財力,按照自己的意願和意志進行城市建設、發展經濟,在中央和地方稅收分配體制不合理、不健全的情況下,確實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部分地方政府過度追求土地財政,其負面效應也很明顯。比如土地出讓的總量、結構、節奏不合理,甚至直接違背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其他法律法規。
土地財政應該休矣署名『田步亮』的博客文章說,從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來講,土地財政將會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土地是稀缺資源,特別在人多地少的中國,這種主要依靠『土地財政』建立的城市經濟發展模式是不可持續的,將數十年後的公共財政收入提前收了,一旦大規模城市化進程結束,可供開發的土地日益減少,未來的公共財政狀況將會面臨嚴峻考驗。
一位上海網友留言說:『在本輪樓市調控中,中央政府的決心毋庸置疑,但在土地財政模式的制約下,地方政府卻未必能真正和中央政府站在同一戰線之上。因此,就目前的房地產調控而言,抓落實應是當務之急。』他希望,未來中央政府能夠強化對於地方政府負責人的問責制度,對於不能有效控制地價、房價上漲的地方政府,就應該嚴厲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給地方政府創造條件『活』起來署名『楊紅旭』的網絡文章說,要解決土地財政這一『老大難』,還須健全很多領域的體制和機制。
一位湖南網友建議,可以參照國有企業改革的經驗,成立類似國資委那樣的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作為政府機構,專門負責組織領導經營國有土地方面的工作。同時,成立國有土地公司等經濟組織,把需要經營的國有土地交給他們參與市場運作,或轉讓,或出租,或聯營,或入股,負保值增值的責任,並向國家財政上繳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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