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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房地產聯盟祕書長陳雲峯則表示,在一級開發過程中,政府機構的作用十分“微妙”。如果政府完全退出,企業將面臨開發成本和開發進度的風險;但如果政府直接操作,則不利於市場公平競爭。
上月,國土部公佈了閒置土地名單,六成爲政府原因導致閒置。據記者瞭解,其中不少土地就是因爲一級開發難以順利推進所致。按照現行的規定,土地必須完成一級開發才能上市交易出讓。
記者注意到,在國土部的表述中,強調國土部門“不得直接從事”土地一級市場開發,而非完全退出。但如何理解“不得直接從事”,一級開發中的拆遷部分到底該由誰來操作,國土部的相關通知並未給出明確答案,配套細則仍有待公佈。
趙鬆說,她理解的國土部此次通知的含義應該是,土地一級開發由政府主導或組織,其餘部分由企業完成。雖然配套設施只是一級開發中很少的一部分,但利潤固定,開發企業應該不會放棄這樣的機會。也有其他業內人士認爲,政府機構並不會完全退出一級開發市場,而是採取北京國土局的操作方式,進行“主導開發”。
去年底,北京市國土局宣佈,土地一級開發將由政府作爲開發主體投資,委託企業具體實施。北京市國土局局長魏成林曾表示,由政府主導的土地一級開發,成本將比企業操作降低1/3。
按照北京市的規定,政府主導的土地一級開發模式爲:政府向銀行爭取授信,獲得的貸款用作拆遷補償款,此後,受到委託的企業進行土地整理,並根據區域規劃和經濟發展確定土地用途,通過市場公開出讓。
昨天,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尚未接到國土部的通知。但他們也從網上看到消息,如何實施還有待國土部進一步明確。
國土部發出的通知指出,政府部門不得直接參與拆遷。這與新拆遷條例是否有關聯?昨天,北大法學院教授、曾參與上書廢止舊拆遷條例的姜明安說,二者應有一定的關係。“在上書國務院時,我們就提出,在商業性開發的拆遷中,政府就不要參與。政府一參與,無形中給老百姓很大的壓力,讓他覺得不管補償是否合適就應該搬遷。”姜明安認爲,商業開發是市場行爲,就應該讓開發拆遷企業跟住戶去談,雙方談妥了就行。
姜明安表示,政府退出商業拆遷,對老百姓爭取、維護自身利益是有好處的。他認爲,涉及公衆利益的拆遷,政府還是要主導,以保證效率。姜明安同時介紹,因涉及諸多矛盾,新拆遷條例何時出臺仍不確定。他和其餘幾位學者在參加國務院法制辦和全國人大法工委的座談後,未再接到有關部門關於新拆遷條例討論的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