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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公安局日前出臺文件,進一步放寬石家莊市城鎮落戶條件,以促進城鎮化發展水平,並為人纔引進創造更有利的環境。
中職生納入落戶范圍
為進一步吸納和引進各類人纔,石家莊市實行高校畢業生『先落戶後就業』政策。對畢業未滿3年的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與人纔交流中心簽訂代理協議的,可於擇業前在市區或城鎮的各級人纔交流中心辦理落戶手續。
對擁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技師資格在石家莊市城鎮工作的各類人纔,可將戶口落入各級人纔中心、派出所公共地址或親屬朋友家庭戶。
此外,『具有國家承認的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人員,並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也被列入市區落戶范圍,其中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等。
長期租房者可落戶
據了解,該市市區落戶對住所方面的要求,已從『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放寬到『具有長期固定住所』,即將原擁有產權固定住所的限制條件,放寬到自建住房、有集體戶口管理權限的單位員工宿捨、軍產房、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在租住、借住及長期居住房已經連續居住三年以上的住所;對原具有『穩定職業』的限制進行了調整,取而代之的是具有穩定生活來源。
同時,對於在縣(市)城區落戶的住所方面的要求,則放寬到『擁有穩定住所』,即包括長期固定住所和租住、借住一年以上的住所。
人纔中心可落家庭戶
對符合入市條件,暫無合法固定住所的特殊人員,為解決其落戶問題,凡與人纔交流中心簽訂代理協議的,允許本人及隨遷人員在人纔交流中心地址上落為家庭戶。
對暫不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也不符合在人纔交流中心和集體戶地址落戶條件的特殊人群,可在實際居住地派出所設立的公共地址上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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