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陡然間,『閑置』成了房地產市場中最熱的詞匯。繼全國閑置土地『黑名單』曝光後,各地立即作出反應,相繼啟動閑置土地解決方案,大有不清查到底不罷休之勢。但相關專家認為,法律法規對閑置土地的約束效果其實有限,一切問題的源頭在於地方政府。
各地啟動收回程序此前在媒體披露的《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情況表》中,北京共有閑置地塊160宗,廣州54宗,海南77宗,江蘇48宗,貴州108宗,上海不在這份『黑名單』中。但昨日,有媒體援引上海市相關人士的話稱,『上海不是沒有閑置地塊,而是沒有閑置地塊被列入「黑名單」。』
的確如此。去年年底,上海就有兩幅地塊被國家相關部門點名——一幅是位於金山區域的土地,地塊總面積94286平方米,原本應該在2004年年底開工,卻被閑置5年;另一幅則是位於浦江鎮的201-C2地塊,按照計劃,2006年5月就應該開工建設,但由於各方面原因被閑置3年。
對此,上海市相關人士告訴媒體,上海今年1月已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閑置土地調查登記;截至3月22日,完成閑置土地公告登記工作;截至7月30日,上海已收回及已啟動收回程序的地塊共計15幅,已督促開工315幅。這也是上海市有關部門首次就閑置土地情況作出回應。
與此同時,廣州也對閑置地塊作出官方回應。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黃文波表示,『黑名單』中的54宗土地閑置的情況『屬實』,『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將力爭在年內出臺包括這54宗土地在內,全部共200多宗閑置土地的處置解決方案』。但除了未入『黑名單』的上海和入選『黑名單』的廣州之外,江蘇、海南等地還沒有作出官方回應。
政府作為比法規有效事實上,閑置土地並非沒有解決辦法和法律條文的約束。早在1999年國土部就正式頒布了《閑置土地管理辦法》;2009年,國務院又發布了更為嚴格的《關於集約用地的通知》。按照要求,閑置滿兩年的土地將被依法無償收回、堅決無償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對於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土地,開發商需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繳納土地閑置費;另外,國土資源部將對閑置土地征收增值地價。
『這些法律條文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從實際操作看,效果有限。』昨日,一位不願具名的分析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操作性不強的客觀原因在於這些法律條文處理程序相當復雜,但真正的障礙還在地方政府。
中房信分析師薛建雄亦持同樣觀點,他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分析,處理閑置土地的法律體系不健全,辦事效率相對低下,土地增值稅問題未處理得當等因素造成了土地閑置,但所有問題的源頭還是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如果真的積極進行操作,空置地不會有現在這麼多。』
『這背後潛藏著巨大利益,甚至可能涉及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上述分析人士坦言,一方面,開發商轉賣增值數倍的土地時,需要向政府繳納一大筆稅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大規模處置閑置土地的現象將向市場發出房地產調控進一步嚴厲的信號,這將打擊當地房地產市場,進而造成依賴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收入的減少。
『政府「心有餘而力不足」,開發商頻頻鑽政策和法律文件的空子,這就是囤地、空置地塊頻頻出現的根本原因。』上述分析人士總結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