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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新世界項目
據稱與7號線規劃有關
新景商務樓位於崇文區磁器口路口東北角,開發商為『北京崇文新世界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昨天,記者聯系到北京崇文新世界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銷售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新景商務樓現在還沒有開工。工作人員稱新景商務樓遲遲未能開工建設的原因可能與7號線磁器口的規劃有關。據介紹,7號線磁器口站4個出口具體規劃尚未出臺,新景商務樓正好在磁器口路口邊上,『要是早早開工,地下車庫的建設可能會與磁器口站的規劃有衝突。』
昨晚,崇文新世界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於土地閑置一事向記者解釋,由於地塊位於城市中心地帶,相關的拆遷、手續申辦等工作開展起來比較繁瑣,公司正在努力推進該項工作,預計近一個月內就可開工。
-官方回應
國土資源部:暫不作回應
國土部相關部門昨天回應本報記者詢問時表示,暫不對此予以回應。國土部稱,開展房地產企業土地專項治理,系統清理房地產閑置土地是今年工作重點。
今年7月初,國土部曾聯手銀監會對全國閑置土地進行清查,已經形成一份高達1463宗的閑置用地名單,相關部門要求7月15日之前,各銀行要將這些項目的授信情況、貸款餘額和不良貸款等具體數字上報。
國土部部長徐紹史7月初也表示,今年下半年仍將積極參與房地產調控,開展房地產企業土地專項治理,系統清理房地產閑置土地;完善土地出讓合同,加強批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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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管理辦法》是由國土部在1999年正式頒發,而在2009年國務院又發布了更為嚴格的《關於集約用地的通知》。
其中要求,對於土地閑置滿兩年的,將依法無償收回、堅決無償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對於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開發商需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繳納土地閑置費;另外,國土資源部將對閑置土地征收增值地價。但該辦法也指出,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業內表態
兩種情況致土地閑置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地價所所長趙松說,土地閑置主要由政府原因和企業原因兩種情況導致。
其中政府原因包括:規劃調整,土地出讓時未做完拆遷,後期拆遷不力,土地出讓後辦理手續出現拖延。企業原因大致分兩種:一種是資金不到位,另一種則是囤地牟利。而諸如周邊居民阻撓等復雜因素,則歸為社會因素。
法律為閑置留了口子
趙松說,在法律定義裡並沒有『囤地』一詞,囤地是近些年房地產行業內人士自發形成的新名詞。其真正的叫法應該是土地閑置。法律中明確規定了多少年不開工建設的土地就屬於閑置土地。『但同時,法律中對居民阻力、政府修改規劃等因素導致的無法開工的閑置土地,允許另行經過討論,超時開工。』她表示,也就是說,法律為閑置土地留了口子。
她介紹說,政府因素導致土地閑置多為修改規劃所致,這需要政府擔責。而企業自身原因,則有各種可能。不排除所謂的『囤地』行為。她說,按長期趨勢看,中國的土地或者說北京的土地價值還是會看漲的,但是不排除像2008年那樣的波動出現,所以,『囤地』不是穩賺不賠的,企業應該明白這個道理。據她所知,今年國土部加強了對土地使用的監管,不少地方政府出臺了具體監管的操作細則,這說明各級政府部門對此非常重視。『不過,也有地方政府至今還沒有實質動作。土地資源非常寶貴,閑著非常不應該。』趙松說。
客觀因素不應成閑置理由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鄒曉雲表示,對於媒體報道中提到的具體閑置土地的宗數,他並不了解情況,但他表示,很多開發企業會有很多理由來證明他們土地閑置的原因是被動的。『但開發企業和政府都不應搞拉鋸戰。』他說,開發企業在購地前,就應該了解清楚,所購土地的具體規劃及周邊情況,這是符合商業規律的,而政府也應做好規劃,並能說明各種情況,『不然這些都不清晰,買賣雙方如何交易?』
鄒曉雲認為,不管什麼客觀因素導致的土地閑置,都必須按時開工。『如果政府監管部門一再因為客觀理由放寬對開發企業閑置土地的處罰,那就不排除會有開發企業制造客觀原因,實現土地閑置而等待土地增值的情況出現。因此,只要土地超期不能開工的,就應該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