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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7日『新國十條』出臺,房地產調控新政已屆百日,對於百日調控的效果,近日多家媒體進行了集中報道。香港信報昨日發表社論,就房產新政的積極意義以及房地產市場的長遠發展發表了看法。
文章指出,國務院在四月十七日發出的《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是歷來最嚴厲的房地產調控措施。到本月二十五日《通知》面世一百天之際,內地樓市的火熱現象雖然暫告一段落,但不少發展商仍然不願低價出貨,銀行則私底下仍向客戶第二套以至第三套房提供借貸;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內地房地產市場仍然蠢蠢欲動,炒家和政府正在進行一場漫長博弈。
在過去一百天,市場不時傳出諸如中國政府將會放寬調控、重新容許銀行向房地產傾斜借貸等等,國土部、住建部和銀監會四出澄清,樓市成交隨即回落,難以借傳聞死灰復燃。
文章稱,雖然中國政府『堅決遏抑』樓市的決心看起來很大,但一直有分析認為,中國正處於城鎮化初階,對房屋需求極大,在供求未必可以配合的情況下,樓市必有一股強勁向上的支持力;除此之外,內地如果遇上經濟放緩,政府要出手刺激經濟,放寬樓市規限是立竿見影的做法,持這種看法的人認為,政府調控很快就會無以為繼,樓市另一波昇勢即將重臨。
國家統計局前局長李德水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談及近期部分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現象。李德水認為,中國房地產市場要『平穩健康』發展,必須解決幾個問題—這些問題對香港人來說耳熟能詳,而內地經濟發展到了某一階段,到現在纔碰上相類問題;這位統計局前官員的結論很簡單,房地產成為投資產品引發了諸多矛盾,唯今之計,是政府必須介入,宏調措施更不可半途而廢。
文章將內地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目標與香港目前的情況進行了對比:中共十七大曾經提出『住有所居』,即要讓每個人都能有房子住,而不是『居者有其屋』,即每個人都可以擁有自己的住房物業。有關這方面的爭拗,跟香港當前的爭論何其相似;內地以『住有所居』為目標,香港不少呼聲卻要求協助大部分港人置業,這是可行、合理的房屋政策嗎?
美國在一九七四年制訂《住宅與社區發展法案》,提出在社區多建房子賣給低收入家庭,當時美國人擁有物業業權的業主佔63.3%,到了2001年開始大力發展房地產,直至08金融海嘯爆發,這個比率纔達到68%,光是提高了4.7個百分點的物業擁有權,就觸發了一場超級金融風暴。文章就此稱,可見要達到『居者有其屋』的目標並不容易,而且觸發的危機足以令經濟重創。
發展房地產是單純為了投資,還是以真正居住消費為主?李德水在訪問中表示,『房地產市場的核心是社會問題,不是經濟問題,甚至是建設一個什麼樣的社會的問題;發展房地產市場根本目的是解決廣大居民的居住問題,而不應該推行把房地產作為投資品為主的發展模式。』如果不以投資為主的房地產市場,政府是不會容忍樓價出現大幅飆昇現象的。
今年六月國務院召開了公共租賃住房工作會議,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等『夾心層』提供公租住房,對此,信報的文章給予了積極評價,認為此舉踏出了政府介入樓市協助『居無所』民眾的第一步;解決這批『夾心層』的住屋問題,對商品房影響不大,因為兩類需求完全不同,但政府介入樓市,增加總供應量,必有利於紓緩住房緊張、及減少炒家借房屋供應不足而上下其手的機會。
文章最後指出,除了打擊炒風,內地房地產市場的關鍵是要把樓市從投資需求『引導』至消費需求,政府的工作,不能單靠推出各項打壓措施,而是應該制定一套全國適用的房屋政策,界定政府的角色,解決過去單方面強調住房商品化最終促成『全民炒樓』的現象,這纔是長遠可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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