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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廉政建設制度創新,還是變相提高福利待遇?
從7月1日起,廣東省江門市開始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今後,全市4600多名機關公務員將與財政按照1?1的比例,每月向各自的廉政公積金賬戶繳存一定數量的資金。每隔5年,如果未受到任何處分,遵紀守法,他們將可以領取70%廉政公積金,餘額至退休時一並領取。為此,每年市財政將多支出預算近2000萬元。
對這一政策,公眾有不同看法。江門市試行的廉政公積金類似於住房公積金,是在一定時期內,由公務員個人與政府財政按一定比例共同繳納資金,存入個人賬戶,如個人沒有發生違紀,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還,直至退休;如個人違紀違法,則按一定比例扣除賬戶資金上繳國庫。
6月29日下午,江門市委專門召開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動員大會,江門市直各單位主要領導均參會。
日前印發的《江門市市直廉政公積金試行辦法》顯示,從7月1日起,江門市直單位符合參與管理條件的4600多名公務員,將與財政按照1?1的繳納比例繳存廉政公積金。
根據責任越大、風險越大的管理原則,繳存標准按現任職務拉開檔次,如副科長每月將繳存750元,正處長則繳存1400元。公積金采取動態給付與追溯機制相結合的支付方式,以5年為一個動態間隔時限。公務員因違反廉潔從政規定受到處分,按5個層次扣除公積金,如受黨內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的,將扣除已存公積金50%;而開除黨籍或行政開除處分,公積金將100%扣除,上繳國庫。因在職期間違規而退休以後受處分的,從其退休工資中分期扣除。
『作為強化廉政的一個手段,廉政公積金由江門市紀委提出建議,經過江門市委決定後,自2007年開始聯合江門市財政局進行探索。此次印發的《辦法》明確了廉政公積金的繳存、支付、法則、管理等內容。』7月1日下午,江門市紀委有關人士向記者表示,作為公務員履行廉政勤政責任的一種經濟獎懲機制,廉政公積金對於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制度創新。
碰撞 【支持】 獎懲預防軟硬結合以前的事前預防措施,多是勸導『不要腐敗』,偏軟不硬。現在以廉政公積金的兌現或剝奪機制,形成對公務員的獎懲機制,實現了軟硬結合。
江門市農業局辦公室主任 鍾國活 參與與否全憑自願《辦法》采取自願原則,如果覺得經濟困難或沒必要參與的公務員,可以不開設賬戶、繳存資金。實際上現在這筆錢存進去了,用不了也提不出來。
江門市外宣辦主任 鄧燦暉 【質疑】 廉政不能靠物質鼓勵守法、廉政是對黨員乾部的基本要求,黨紀國法是無條件服從的,不能廉政問題庸俗化、法律問題經濟化。廉政建設不能搞物質激勵,像工廠那樣搞績效工資。廉政的好就多得,不好就少得。搞物質激勵等同於變相加薪,而公務員加薪是要經過一定程序報上級批准的。
廣東省人大代表、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 朱列玉 並非高薪纔能養廉並非只有高薪纔能養廉。高薪養廉要和國情相結合,要和我們的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目前我國還有許多困難群眾,與每月僅1000多元工資的產業工人相比,公務員四五千元的工資已高很多。脫離了基本國情的高薪養廉是錯誤的。
江門市民 李 某 【回應】 不是提高福利,是利益激勵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不是變相提高福利,而是給予公務員有效的利益激勵。它與『提高福利』有本質區別。體現在廉政公積金的四個特性:一是雙重性。福利是財政單一發給公務員的經濟補貼,公積金是由財政和個人兩部分資金組成;二是長期性。以五年為一個周期,一直到退休時纔能全額提取;三是風險性。公務員一旦違紀,不僅要扣除財政給個人的資金,還要扣除自己繳存的資金;四是約束性。它對公務員一生的從政行為都具有教育、警示和督促作用。
江門市廉政公積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