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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限價哥』的質疑,也有很多網友提出不同意見,認為限價房是帶有政府資助性質的,本不應被用來投資獲利。圖為中海金沙馨園限價房社區。
『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
盡管新一批限價房引來熱烈追捧 但5年後轉手時補價差會補到你『肉痛』
明天限價房開售
『限價哥』會否真棄購?
近日,好友建議記者登錄中海金沙馨園業主論壇,其中一主題為『質疑政府限價房相關規定』的帖子言辭十分犀利,發帖人堪稱質疑限價房的『帶頭大哥』。雖然『限價哥』的說法未必能得到廣大限價房買家的認同,但不失為一個好建議,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在以後完善相關條例時,重視這一類的意見。
這位在限價房搖珠結果中排名50多號的樓主BEN_OU『限價哥』,發帖認為『限價房是個無底洞,政府的補交差價政策是最大的障眼法』。他認為,『由於限價房業主在5年期滿後出租和轉讓時,要向政府補交土地收益價款,不管住多久,限價房始終有一天面臨出售、補差價或者被回購的命運,結果算下來不僅沒有得到因房價上漲而帶來的收益,反而會虧損不少,因此決定放棄購買限價房。』最後他用了周星馳電影裡的一句話『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來總結這次參加認購限價房的經歷。
不過,該帖發出後雖然得到了部分有資格購買限價房買家的支持,但也有很多網友認為限價房本來就不應該被用來投資獲利,而且當下最為關鍵的是用最少的錢解決居住問題,至於5年後的事情就到時再說吧。
還有網友很希望看看,明天限價房開售時,這位鐵定能挑到限價房的樓主,到底是不是真的會棄購。
根據限價房申購指南中的規定,『5年期滿後出租和轉讓的,應當向政府補交土地收益價款。限價房補交土地收益價款應當按照出租和轉讓時同地段、同類別商品住宅市場價格與限價房購買價格之間差價的70%計算』,以及『已購限價房者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之日起5年內,因購買、繼承、贈與、析產等原因再次擁有產權住宅的,應當在辦理再次擁有住宅的產權登記前,申請由市國土房管局回購或安排符合限價房購買資格者購買。回購或購買的價格按照原銷售價格結合成新確定』。
嚇一跳!
將來轉讓需補價差是巨款
『限價哥』認為,假設現在購買的限價房價格為6000元/m2,附近商品房目前價格為10000元/m2。若乾年後,周邊房價都漲到了20000元/m2,而限價房假設也漲到15000元/m2,以100平方米一套計算,同樣以一次性付款繳納房款,扣除稅費等費用,須補差價為(20000-6000)×100×0.7=980000元,也就是說限價房業主即使能把房子賣出150萬元,但扣除補差價後也只能拿回50萬元,比購買限價房時所付的60萬元還少10萬元。如果購買商品房,盡管購買時為100萬元,但等到房產昇值到200萬元時,則可淨賺100萬元。而且限價房如果要讓子女繼承,那麼估計子女也必須符合申請限價房的條件,否則還是得被政府回購或者補繳土地收益價款。
『限價哥』認為,對限價房買家如此苛刻的條款十分不合理,在商品房業主可以坐擁昇值收益時,限價房業主卻不得不面對周圍房價越高,限價房業主越虧的現實。
不公平:
房價越漲限價房業主虧得越多
據帖子闡述:『問題就在條款裡的「按照出租和轉讓時同地段、同類別商品住宅市場體格與限價房購買價格之間差價的70%計算」,導致差價計算是用20000-6000,而不是購買時的差價10000-6000。因此房價越高補的差價越高,政府的收益永不停止。政府是直接得益者,先用6000元一平方米賣給市民,一旦該限價房流通後,政府就可以一次性向購房者索取房價上昇的差價,等於將一個房子賣兩次!』
記者手記
賭氣不買?可能虧得更大
記者發現,這位『限價哥』對大多數提出質疑的網友都依據自己提出的可能性進行了反復的說明教育,絕大部分網友也對『限價哥』這種質疑的精神表示尊敬。但同時,網友們也表示不得不在現實面前低頭,如果不願意買地頭更遠的房子,限價房只能是目前最好的選擇。
還有網友幻想,以後限價房的相關規定仍然有修改的可能,還是現在趁低買了再說。記者認為,以前房改房買下來纔10萬,當時也說以後賣掉要還給單位多少錢,而且單位還有優先購買權。等到10年以後賣房,單位也不要了,除去還給單位的一部分,自己還是賺到大頭了。原先不是說早期的經適房不能上市?現在不都拿出來賣了?所以,建議限價房買家,能用便宜的價格買房還是不要走寶,以後肯定不會虧。
引發網友口水戰
『限價哥』的帖子發出後,立刻引起廣大限價房買家和網友的熱烈討論。
『你棄購我們就有機會啦』
排在430多號的限價房申購者表示:如果有充足的資金,相信大家都不來買限價房,個個都去買商品房啦。正因為大家現在都想擁有自己的房子,而又不想負擔太重,所以纔會選擇限價房。希望前面的買家多些棄購,這樣425號以後的買家纔會有機會。有人認為『限價哥』的心態是『既想老婆靚,又想利市平』,建議如果覺得不適應限價房的游戲規則,還是不玩為好。
『你已經買得比我們抵了』
還有人以比較客觀的態度表示,很多游戲規則是有漏洞和不合理的地方,但卻是很難去撼動的。你想參加游戲,就必須遵守游戲規則。不過,他也對樓主發現問題表示欣賞,認為可以集中大家的智慧與力量去抗衡不合理的因素。
之前已經購買了限價房的業主MRZHANG2009發帖稱,『我是買了二期的業主。我們出的價格是當時商品房價格的70%,我們出了70%的錢,纔享受30%的收益。但是現在買三期的同學們,現在你們的價格纔6300元,只相當於商品房價的50%不到,也就是你們出50%的錢,享受30%的利益,還是比我們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