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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今年計劃推出約3000套經濟租賃住房,圖為金沙洲廉租房社區。
6月12日,由住建部等7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明確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同時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
廣州申請細則尚未公布
去年年底,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局長謝曉丹首次透露廣州經濟租賃房制度細節。他表示,廣州在2010年可能推3000套經濟租賃房。謝曉丹表示,由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經濟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本市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滿足本市城鎮戶籍住房困難群體需求的前提下,經濟租賃住房可以向在本市工作並簽訂了一定年限勞動合同、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資產淨值、居住面積符合政府公布標准的引進人纔、大學畢業生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出租。
針對經濟租賃住房政策出臺時間、申請條件、申請程序等熱點問題,市住房保障辦近日也表示正在抓緊修改完善《廣州市經濟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目前,該辦法正在征求相關單位意見,預計年內出臺實施。據了解,廣州市今年計劃推出約3000套經濟租賃住房。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副主任黃信敬表示,外來務工人員是否納入公共租賃住房范疇,還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研究。目前廣州符合申請經租房條件的大概有2萬戶,相對而言大學畢業生能申請到的比率並不會太高。
外地有城市已率先試行
北京市:今年年初提出政策性租賃用房年內試點,凡是因經濟能力或者其他原因買不起房,或是不願意去買房的都可享受該類住房,包括畢業大學生、外來人口等。
上海市:早在2007年就提出大學生如果符合條件,同樣可以申請廉租房。
常州市:2009年7月出臺規定,已經就業且畢業不滿5年的大專以上學歷新就業者可以租用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