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長春市房屋登記條例》7月1日起將正式開始實施。新條例對『一房二賣』、集體土地房屋登記、住宅抵押等房地產市場的熱點問題一一做出新的規定。
6月22日,在長春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李曉曼介紹,隨著長春市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2004年11月1日公布實施的《長春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已不能適應日趨復雜的房屋登記工作。因此,長春市的房屋登記制度需要重新定位和全面修改。在這樣的背景下,長春市及時制定、出臺了《長春市房屋登記條例》。
李曉曼介紹,新的《長春市房屋登記條例》從多個方面體現了房屋登記制度的新特點和新變化。
一是擴大了房屋登記范圍。以往的房屋登記,只針對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屋,而新條例首次把長春市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登記納入調整范圍。即百姓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住房、依法利用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申請房屋登記。
二是實行了房屋登記簿制度。以往的房屋登記制度規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擁有房屋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新條例則按《物權法》規定,實行房屋登記簿制度,規定房屋登記簿纔是房屋真正的『身份證』。當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不一致時,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有錯誤外,均以房屋登記簿為准。
三是防止『一房二賣』,增設預告登記。在我國現行的商品房預售制度下,購房者交了房款後,要等到房屋初始登記後纔能獲得相應的房屋權屬證書,其間房屋權屬的『真空期』常引發復雜的權屬糾紛,『一房二賣』時有發生,『預告登記』制度彌補了這一缺陷。
四是新增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房屋面積、權屬狀況等具有推定為正確的公信力,但實踐中,確實存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或房屋權屬有爭議的情況,為此,《登記條例》設立了糾偏機制,規定了兩種法律救濟手段,即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房屋登記簿記載事項錯誤的,可申請更正登記;利害關系人申請更正登記,但未獲得權利人同意的,可申請異議登記。
五是居民想用住宅抵押,無需土地使用證,有了房屋登記簿即可。
李曉曼表示,《長春市房屋登記條例》的出臺,處處體現著政府執政為民,登記為民,是一部關注民生的地方性法規。
長春市政府副秘書長徐毅夫指出,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將加大宣傳力度,讓百姓知道如何辦理房屋登記簿,以及辦理時所需證件。各階層領導乾部要認真貫徹《長春市房屋登記條例》,攜手搞活長春市房地產市場,推動長春市的經濟發展。(完)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