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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機構頻繁更換投資產權式酒店難變現
據了解,產權式酒店是旅游地產的一種,開發商以房地產的銷售模式將酒店客房的獨立產權出售給投資者,每一套客房都擁有獨立的產權。投資者可像購買商品房一樣投資置業,再將客房委托給酒店管理公司獲取投資回報,同時還獲得酒店管理公司贈送的一定期限的免費入住權。目前,海南、北京、廣州等地產權式酒店的發展已經初具規模,天津市濱海新區也有不少產權式酒店項目入市。
記者聯系了向肖女士推銷產權式酒店的銷售人員,銷售人員宣稱該項目『位於三亞市,年投資回報率6%,16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資,且不包括相關昇值,購買者可以享受一年45天的免費入住』,『酒店管理方會每月返還給購房者一定的回報,前5年每月800元,此後會逐漸加大回報力度『。當記者詢問投資後能否隨時賣掉時,銷售人員表示10年以後纔能買賣。
中原地產投資顧問部相關專家表示,目前產權式酒店行業的相關法規並不健全,酒店管理機構都是房產商替投資者選擇的,而且在40或50年的時間裡有可能不斷變化,開發商承諾的投資回報很難兌現。還有一些開發商在銷售合同中設定交易條件,明確投資者要經過很長時間以後纔可自由買賣,存在較大的風險。
新聞背景:
昨日,天津市和平區居民肖女士撥打熱線電話諮詢,最近遇到推銷海南產權式酒店的工作人員,其宣稱可『擁有50年產權,年回報率6%』,詢問投資這種地產是否有風險。記者隨後調查發現,目前我國的產權式酒店行業相關法規尚不健全,一些酒店項目頻繁更換管理機構,導致投資者收益難以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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