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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的是精裝小戶型房子,但完全感受不到「精裝」體現在哪裡。』昨日,家住武漢市洪山區的邵女士告訴記者,自己買的精裝修房子完全沒有達到精裝標准,而開發商卻不願承擔違約責任。
邵女士於2007年9月購買了洪山區御景名門一套約40平方米的小戶型房子。當時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在合同附件中約定,該房精裝修標准包括國際品牌廚衛、牆磚、安裝淋浴房等。今年5月交房時,邵女士發現『國際品牌』的瓷磚只是一個不知名的產品,而淋浴房更是沒有蹤影。
邵女士找開發商理論,結果對方稱因為房子小,淋浴房裝不了,也不承認裝修不符合約定標准。購房時,該小戶型單價近7000元,當時同一棟樓內大戶型均價在6000元/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1000元的裝修,難道就是這樣的效果嗎?』開發商不願承擔違約責任,邵女士於是訴諸法律手段。
記者聯系到開發商代理律師,該律師表示結果由法院裁定,對此案件不發表任何看法。開發商相關負責人也不願接受采訪。
此前已有不少讀者致電記者,諮詢精裝小戶型裝修標准的問題。法律人士表示,對精裝修,國家尚無具體規范和標准,而購房合同中的相關約定較為模糊,業主也很難維護自身權益。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則表示,由於裝修標准約定模糊,開發商開發精裝小戶型的利潤可以更大。『不少承諾1000元/平方米的裝修標准,實際裝修成本也就300元/平方米左右,「高級」、「著名」、「國際」等字眼充斥在合同中,但所用產品的品牌、規格等具體信息則完全看不到,這就是利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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