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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裝修一年多,一直因有問題不敢入住。因為合同約定:一入住就等於驗收合格。
消費者陳偉日前投訴稱,去年10月,他與世紀發裝飾設計工程公司簽合同,對常青路永清城的一套兩層新房裝修,總工程款10多萬,合同約定:5年保修。一個多月後,他去驗收裝修完的房子時,發現房間內復合地板起皮,水管漏水;因而拒交尾款5400元。但公司方卻說,先交清餘款,方可啟動維修程序。因為合同規定,入住就視同驗收合格,他就只住了一層。另一層一直沒敢住人,只好在外面給自己的員工租房。
公司方承認工程存在瑕疵,後經江漢常青工商所人員調解,公司方同意退地板費用共6300元,扣去尾款5400元,最後退給消費者900元,並對漏水等整修。(華俊孔曼馬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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