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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某中介公司調查得出“2007年廣州27宗‘地王’24宗曬太陽”的情況,廣州市國土房管局1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進行了迴應,“27宗地塊中有7宗已動工,其中3宗已領取預售許可證開盤售樓。”
其中,餘下20宗地塊未動工建設情況大致可分爲如下5類:
第一類是位於中心城區的拆遷爛尾地塊,有5宗。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新聞發言人黃文波認爲,這5宗地塊由於歷史遺留問題的特殊性尚未構成違約和閒置。“我們一般會根據爛尾地塊尚未拆除的建築面積、所涉及的被拆遷人戶數等地塊現狀,再多給予12-18個月的期限。”
第二類是由於城市規劃已將土地用途調整爲公共綠地,這類有4宗用地。據介紹,廣州國土部門將解除這4宗用地的土地出讓合同,並退還用地單位的前期投入。
第三類是用地單位嚴重違約,政府已解除出讓合同,沒收競買保證金,並對開發企業進行違約處罰的,有一宗。
據介紹,這宗土地位於廣州科學城廣汕公路與大觀路交匯處東南側,2007年9月17日,廣東中萊投資有限公司以44億多元的價格拍下這宗土地。該地塊是2007年未開發地王中總價最貴的一宗。
第四類是土地出讓金已全部繳清,但由於企業原因導致動工延遲的,這類有5宗用地。“但目前逾期動工開發未逾一年的,尚不能啓動閒置土地處置。”黃文波表示。
第五類是有5宗高地價用地尚未動工開發,且欠繳土地出讓金。“目前,鑑於廣州樓市已逐步復甦,對5宗用地的處理時機已基本成熟。我們將對這5宗用地分類進行處置,計劃在9月份處理完畢。”黃文波表示。新華社電(陳先鋒 王玲 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