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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征信系統要記錄以下幾方面的信息,並全部反映在個人的信用檔案中:
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個人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通訊地址、聯系方式、婚姻狀況、居住信息、職業信息等;貸款信息,包括貸款發放機構、貸款額、貸款期限、還款方式、實際還款記錄、個人為他人擔保的信息等;信用卡信息,包括發卡銀行、授信額度、還款記錄等;非銀行的信用信息,包括個人由於享受先消費後付款等服務形成的負債及償還信息,例如繳納電信費用等;隨著條件的成熟,個人信用數據庫還將采集更多的信息,包括個人欠稅的信息、法院判決信息等,以全面反映個人的信用狀況。
上述信息中,產生於個人與銀行交易的信息,包括貸款和信用卡的信息,是從商業銀行的業務系統中自動提取、通過專線網絡自動傳輸並加入征信系統的,其中沒有人工乾預,絕大多數情況下,數據的准確性能夠得到保證。
個人基本信息是個人在商業銀行辦理業務時留下的,如果發生變化,個人要主動到辦理業務的商業銀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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