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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工商銀行宣布,將於2月10日對符合條件的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比例進行統一調整。工商銀行天津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加大對居民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支持力度,我行經過細致准備,目前各項相關工作已就緒,將於本月10日對符合條件的客戶給予優惠。』
據了解,享受利率自動下浮30%主要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住房貸款2008年10月27日前發放;目前利率執行基准利率0.85倍; 借款人在近兩年內沒有連續兩期(含)以上違約記錄;在工商銀行其他貸款無不良記錄。對廣受關注的調整方式,該負責人說:『工商銀行簡化了業務處理流程,此次通過計算機系統對符合條件的個人住房貸款統一進行調整。』
此外,考慮到部分客戶可能由於一些特殊原因,歷史不良信用記錄不符合此次享受優惠利率調整的范圍,工行還在此前細則的基礎上補充了針對這部分人的優惠措施,即:
借款人已經正常還款;
最近還款日的前24個月內沒有連續兩期(含)以上違約記錄;
在工商銀行其他貸款無不良記錄。
符合這些條件也可向貸款經辦行提出書面申請,貸款經辦行在分析判斷借款人違約原因、歸還貸款能力、借款人履約承諾等基礎上,可對其貸款利率下浮比例進行調整。
工行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樣能更好地引導客戶建立和維護良好的信用記錄,同時為了嚴格借款人信用管理。如果此次享受優惠貸款利率的客戶在未來還款期間連續違約兩期(含)以上,工商銀行將取消該客戶享受0.7倍優惠利率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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