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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國土房管局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經濟適用房的購房證明僅限申請人本人使用,如轉讓他人,有關部門可以通過多項防偽技術進行驗證。因此私下達成的轉讓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經濟適用住房是針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取得的購買資格僅限本人使用,不得繼承或轉讓。申請人購買住房時可以將申請人子女等直系親屬作為共有人,以親屬名字辦理貸款,但須提供與申請人親屬關系的證明。
目前社會存在少數不法分子,通過中介散布『倒賣』購房證明或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虛假違法信息,管理部門提醒,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證明有多項防偽技術,而且網上同步驗證、核銷,購房手續不可能進行變更,雙方私下達成的無效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以交納契稅日期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目前本市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主要為面向拆遷家庭銷售的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平房拆遷和市政基礎設施拆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凡屬於以上面向拆遷家庭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時免交土地收益綜合價款。購買滿5年後經申請可直接取得全部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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