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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保證居者有房住,但是不能保障居者就有房產。在現階段,要保障居者有房住的目標都還沒有實現,所以這次立法不能把目標定的太高,其理念就是堅持居者有房住,而不是居者有房產。』深圳市法制辦經濟法規處人士告訴記者。
20日,《深圳市住房保障條例》(草案)送審稿經過了深圳市法制辦的審議,此草案將在下周送達深圳市政府審議之後,將送達深圳市人大審議,預計在今年年底出臺。
不是『居者有房產』
上述法制辦經濟法規處人士向本報記者說:『該條例是經過了大量的調研和專家論證之後寫就的。由於目前許多人連廉租房都租不起,而有部分人在租住了廉租房後,又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這個條例堅持居者有房住而不是居者有房產的理念,主要就是為了突出保障房的面要廣,二來也要凸顯公平。這也考慮了租房相比於購房具有流動性更快,覆蓋面更寬的特點。』
該人士還告訴記者,該條例也考慮了深圳戶籍人口和外來人口嚴重倒掛的特點,擴大保障范圍就包括部分非戶籍的人口。
『深圳市大芬油畫村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這裡的政府公共房就不限非戶籍人口。如果有了戶籍限制,那些非本地戶籍的畫家就不會來深圳了。所以這個條例在制定的原則上也體現出了深圳引進人纔的需要。』該人士補充說,『當然,考慮到深圳的實際,對非戶籍人口的保障房只能結合深圳的實際和變化情況逐步擴大范圍。』
深圳市2007年推出了6000多套保障性住房,這些保障房的推出是相關部門集中一段時間統一申請。『我們要把這種集中申請逐步變為日常均可申請體現在草案中,但是仍需政府相關部門對保障房進行統一規劃和分配。』
騙房可被處以兩萬元以下罰款
該《條例》草案對住房保障的規劃、申請條件和保障標准、價格的確定、准入和退出、監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規定。
在住房保障方式上,該人士介紹,《條例》草案送審稿以住房租賃和貨幣補貼為主,以住房出售為輔。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只可申購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申請貨幣補貼,而單身居民則只可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請貨幣補貼,『體現一戶一房的原則』。
對於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住房困難的家庭(即『雙困』家庭),《條例》草案提出,要按照應保盡保、全面覆蓋的原則,提供廉租住房保障。
哪些人群可以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呢?關於戶籍條件,《條例》草案規定: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應有一人具有深圳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該單身居民應當具有深圳市戶口。
關於收入及資產條件,《條例》草案提出,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單身居民年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兩年均低於深圳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標准。同時,申請家庭或單身居民的淨資產總額不得超過深圳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資產限額(目前的規定是不超過28萬元人民幣)。此外,申請家庭或單身居民不得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建設用地、申請前五年內未轉讓過自由住房和住宅建設用地。
至於購房,《條例》草案規定申請家庭所有成員均為深圳戶籍。
具體到戶籍條件,《條例》草案提出: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家庭所有成員均應具有深圳市戶籍(家庭成員在就學、服兵役期間可以視為具有深圳市戶籍)。其餘關於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限制性條件與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的限制性條件相同。
另外,《條例》草案還對具體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予以了明確規定,並明確了對申請條件的街道、區、市三級審查制度。如果騙房,則可被處以兩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草案規定,在申請保障性住房時,申請人若隱報收入、資產等情況,查實後將取消申請資格,並在三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
而申請者若采用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保障性住房或貨幣補貼,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強制解除住房保障合同。騙取租賃保障住房的,強制回收住房,並按市場租賃價格收取租金;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強制回購,並按照市場租賃價收取租金;領取貨幣補貼的,責令全額退還補貼資金及利息。以上三種情況,同時均可被處以兩萬元以下罰款,而且申請者在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涉嫌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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