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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3日),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公布了今年本市經濟適用房統計數據,為妥善做好中低收入拆遷群眾的住房安置工作,今年以來,本市共提供各類經濟適用房420萬平方米、7.2萬套,是歷年來經濟適用房供應最多的一年。全市共有4.9萬戶拆遷家庭通過這一政策改善了住房條件。
從2005年起,本市開始向中低收入拆遷家庭提供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這是繼向拆遷最低收入『雙困』家庭配租廉租房、向拆遷低收入困難家庭提供經濟租賃房之後,市委、市政府為解決拆遷困難居民住房問題出臺的又一重大舉措。本市經濟適用房包括拆遷定向銷售、市政基礎設施拆遷定向安置和平房拆遷定向安置三種形式。2005年至今,三類住房已立項108個項目、1008萬平方米、16.37萬套,已開工建設68個項目、619萬平方米、9.33萬套,已銷售265萬平方米、3.37萬套。
本市定向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嚴格按照『四帶』進行招標建設,即帶規劃條件和房型標准、帶開工竣工和入住時間、帶銷售對象、帶銷售平均價格和最高價格。為規范經濟適用房管理,維護拆遷困難群眾利益,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真正惠及拆遷困難群眾,市有關部門嚴把資格審核、銷售、產權辦證三道『關口』,並通過網上銷售系統實行銷售價格、銷售對象『雙監控』,實現了銷售過程公開、透明。
據悉,為使廣大拆遷群眾有更充分的時間選購合適的住房,對已開具的在2007年1月1日之後到期的《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其有效期統一延長至2008年12月31日,具體延期手續在原發放購房證明的區房管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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