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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通過招拍掛取得用地的住宅工程項目,開發實施前的規劃審批時間將由原來的195天減少至80天,時間縮短約60%”。記者昨日從廣州市規劃局獲悉,下週開始實施的“簡化住宅項目規劃審批流程實施方案”,通過合併或者減少審批(查)環節,將部分審批(查)設置爲可自行跨越環節,取消部分審批前置條件,實現審批時間大大縮短。
新規:
●取消城市規劃類別的總平面規劃方案審查環節和建設工程類別的建築設計方案審查環節。
●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同時申請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即一個建設項目同時在市規劃局兩個業務處辦理,用地處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城市設計處審批修建性詳細規劃,兩部門互相合作協調,使總審批時間不超過40個工作日。
●建築設計方案審查環節取消後,建設單位取得修建性詳細規劃批准後,就可以直接申請地塊內各建築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縮短建設工程放線測量時間。
●建設項目的擴初審查(由市建委審查)不再作爲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前置條件。減少審批(查)環節、優化流程後,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審批修建性詳細規劃並聯爲一個環節,時間40天;建設工程放線測量10天;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0天。整個審批流程時間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