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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產品環保
分兩步走
此次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同時發布的還有兩個配套標准——《電子信息產品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辦法》采取的是『自我聲明』和『強制認證』相結合的辦法,要求生產企業對產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成分、環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況進行『自我聲明』,即采用貼標識及在產品說明書裡聲明的方式,告訴消費者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和含量、環保使用期限、在廢棄時可否回收利用以及包裝材料名稱等環保信息。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辦法》出臺是我國對電子信息產品進行污染控制的第一步,並不要求電子信息產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必須被『替代』或者在限制含量內;下一步信息產業部和國家相關部門還將制定《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即當某種產品進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重點管理目錄時,就必須做到對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替代,達到限量標准的要求,產品需要經過嚴格的3C認證纔可以進入市場。
該《辦法》涉及到1800多種電子信息產品,涵蓋了整機和元器件、原材料,其中包括了車載雷達、通信設備、手機、電視機、計算機、音響、DVD、半導體、集成電路、醫療電子設備、電池、微波爐、電磁爐等多個行業的產品。而冰箱、洗衣機、空調等白色家電,汽車內大量使用的電子產品、復印機用硒鼓、墨盒等銷量巨大的產品還未列入《辦法》范圍。信息產業部經濟運行司市場與體改處處長黃健忠表示,目前有不少大件產品『逃脫』監管范疇,但隨著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目錄》的范圍也會不斷擴大。今後,納入管理的電子電器產品將逐漸覆蓋整個產業。
《辦法》效力還未顯現
3月1日,記者走訪了北京國美、大中等各大家電商場,發現部分電子產品還沒有按照要求貼上『環保標識』。一些銷售人員對環保定義模糊,如有的手機促銷人員就稱『手機都是環保的,不可能含有害物質』,更談不上能夠針對消費者的問題一一解答。而各種電子產品的銷售人員均聲稱在商場銷售的產品全部符合國家標准,安全無毒,輻射微乎其微。『不知道有新的規定出臺,公司也沒有通知』,虎坊橋大中連鎖店的促銷人員面對記者有關『環保標識』的提問如是說。諸多業內人士表示,由於《辦法》明確對象是3月1日生產的產品,而廠商還需要一段時間清空之前的產品,因此消費者很可能要等到5—6月份纔能看到貼標產品。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消費者很關心電子產品貼上環保標識後是否會漲價,而這些增加的成本會不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據業內人士透露,電子信息產品貼上環保標識,會刺激企業采用綠色替代材料,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包括認證成本的費用、產品電子元件的檢測費用等,但卻很難說是否會漲價。相比之下,低端電子產品、高度集成的電子產品所受到的壓力要大一些,但畢竟還處於『明示』階段。信息產業部表示,如何消化成本對企業和市場而言都是一個挑戰,出臺《辦法》也是為了和國際接軌(歐盟的ROHS標識已於去年7月實施),幫助中國企業規避在進出口過程中遇到的一些麻煩。
據了解,對於國家的環保指令,大多數企業都表示積極配合和支持,但是仍有不少企業感到一些擔懮,希望政府早日出臺配套措施。有企業負責人認為『政府應該加大對源頭的監管力度,特別是對原材料生產商的監管,在實際監管過程中應適當考慮必要的經營成本』。信息產業部有關負責人在對《辦法》進行具體解釋時說,電子信息產品如果不貼這種標志,將會受到工商、質檢等部門的處罰。但也有消費者認為:『雖然《辦法》已經出臺,但約束力還難以下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