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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專稿(記者蔣冰):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對買房人來說非常重要,因為要看所買的房子是否合法,關鍵是看開發商是否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一個項目只要有了此證,就說明其他手續均已齊備,但是當前也有一些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千方百計地提前開盤,個別開發商甚至在被曝光處罰後,繼續無證銷售,給社會造成了極壞的影響。近日,記者走訪了天津部分樓盤銷售處,按規定,一個樓盤的銷售許可證是必須擺在售樓處的顯著位置的,但是在調查中記者發現,有很大一部分開發商在沒有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已經開始內部認購甚至公開售房了!
買房不能只顧著選房,先查看開發商資質是關鍵 |
最常見的理由:正在辦
和平門是位於和平區貴州路的一處普通住宅,開發商是天津和平房地產第二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目前的均價是8200元/平方米,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在售樓處諮詢時獲悉,目前該項目的銷售許可證『還沒下來,正在辦』,但是項目已經開始內部認購,有購房意向者需交納5萬元的『定金』。
類似情況的樓盤還有位於北辰區的首創寶翠花都,目前的價格是平均5000元/平方米,7月中旬開盤,記者電話諮詢時售樓處一位工作人員信誓旦旦地保證『我們當然不可能沒有證就賣房的,銷許(銷售許可證)就在前臺放著,您來了就能看到』,可是當記者真的趕到了位於北辰區辰達道的寶翠花都售樓處時,卻絲毫未見項目銷售許可證的影子,記者詢問了在場的售樓員,得到的回答是『不清楚,不知道是誰說的』,『這種情況不歸我們管』……
順馳在河北省石家莊開發的順馳•藍郡項目也曾在銷售許可證上栽過跟頭,據報道,順馳藍郡是河北順馳公司於2003年以每畝220萬元『天價』競拍到地塊,這一價位比同等土地20萬元的原估價高出了10倍。可這『天價』樓盤還沒開盤就出了問題。2005年6月,該項目在石家莊多家媒體刊登廣告,推出內部認購,不久有人舉報該樓盤沒有預售許可證。有關部門經調查後,認定該項目涉嫌廣告欺詐和違規銷售。
天津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
內部認購存在較大風險
交納定金和內部認購都是不符合商品房銷售程序的,在今年2月,老城廂的中新後現代城在項目尚未動工,更沒有辦理任何銷售手續的情況下,大肆推銷『Kidults』內部認購卡,每張2萬,售樓人員還聲稱『不買卡就買不了房』,明顯有違規售房嫌疑,有百姓質疑說:『在沒拿到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賣卡收所謂的「預定費」,這不就是違規操作?』
7月10日,國家建設部聯合發改委和工商局聯合發出通知,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其中重點包括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等內容,例如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非法預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認購、收取預定款等各種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天津市國土房管部門的負責人也表示,天津市已經多次針對采取『內部認購』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的行為進行了處理。
名詞解釋
內部認購:所謂『內部認購』一般是指:商品房項目尚未具備銷售條件,開發企業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采取『放號』等方式讓消費者訂購商品房,與消費者簽訂『認購卡』、『訂購卡』、『確認卡』、『派籌卡』等形式的訂購協議,向消費者收取包括『定金』『訂金』『預定金』『誠意金』『誠信金』等各種具有預付款性質的費用。此時的定金協議所指向的合同標的,是尚不具備銷售條件的商品房,是尚不具備合法上市條件的商品,這種營銷手段是一種變相的無證售房行為。
紅橋區芥園道的新逸嘉是7月6日開盤,記者7號來到售樓現場,卻被告之項目已在開盤當天全部銷售一空,在如今樓盤成交量大幅下降的情況下如何能在一天內將開發的一期樓盤全部售空?是因為樓盤太好,還是優惠太多?似乎都不是理由,但當記者問起樓盤是否前期已經被內部認購時,售樓小姐馬上變了臉色,不再回答記者的任何問題!
地址在南開區凌賓路與紅旗南路交口的凱摩國際將在7月底開盤,據售樓人員介紹,本月的23號項目可以拿到銷售許可證,但同時接待記者的銷售人員也表示,『現在房子賣的很火,交5萬塊錢就可以提前預定一套房子』,勸購房者『早點下手』,華苑產業園區的橙@house銷售人員則表示,雖然項目已在6月18日開盤,但是銷售許可證到目前還沒有拿到,所以現在項目也只是接受房號的預定,並需交納3萬元的預定金。
相比之下,開發區的樓盤在辦理銷售許可證的時候就比較規范一些,天保金海岸和萬通新城國際和A4、A5、A6號樓是在2005年拿到的樓盤銷售許可證,另外萬通的A1、A2、A3號樓是在2006年拿到的銷售許可證,位於開發區第二大街與黃海路交口的御景園邸三期在本月8號開盤,目前銷售許可證也已經懸掛在售樓處內,但是在開發區新港4號路與新城西路交口的濱海新城售樓處,銷售人員表示,項目的開盤時間未定,銷售許可證也『未定』。
記者視點
購房擦亮眼 看清是誰在胡來
面對巧舌如簧的售樓人,購房者了解的通常都是樓盤的『正面信息』,在表面上被『熱搶』的氛圍中,買房人忙不迭地接受了售樓人員以『放號』訂購的方式購房,即使知道以後也許會後悔,也不願錯過眼前爭搶的機會,這種衝動往往使購房者忽略了其他更為關鍵的細節,比如沒有看清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是否具有售樓的資格。買房對很多人來說也許是一生中最大的花銷,購房者從選擇到簽合同到入住,各個環節都要謹慎,沒有銷售許可證的房子沒有資格出售,內部認購也不符合正當的購房流程,如果購房者在這些方面盲目消費,以後一旦發生糾紛,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最後非但沒有『喬遷之喜』,還可能惹上更多的煩心事兒!
建設部在加大房地產交易環節違法違規行為整治中,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應當在10內開始銷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非法預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認購、收取預定款等各種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這就給開發商提供了一個規范,但這是遠遠不夠的,購房者在買房時冷靜選擇、注意維權也很重要。首先,購房者在訂立合同之前一定要確認交易的商品房是否具有《天津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這是商品房能夠合法上市銷售的必備條件。二是要核對合同第一條銷售許可證號是否和自己要購買的商品房一致。因為許可證按幢發放,一幢一號,有多個許可證的,要看清楚具體的樓號。只有購房者從自身就形成維權的意識,纔能更好地減少自己在購房時的損失,買到稱心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