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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昨天公布的文件,2006年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准不變,即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同時,市建委還公布了2006年不同級別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相對2005年,今年北京的普通住房各級土地的平均交易價格參考標准都普遍提高。換言之,北京普通住宅標准就價格而言上調了。
北京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依據上年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確定,每年公布一次。北京市普通住房在購買和二次交易時能享受一定的優惠。
1.契稅:普通住宅為購房款的1.5%,非普通住宅為3%。
2.營業稅: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後售出:稅額=(售價-買入價)×稅率(5%);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時售出,免征營業稅。
舉例:
北京市十級土地
北京市目前實行的基准地價是2002年12月10日新調整的。2002年的調整是在1993年核准的基准地價基礎上調整的,按照土地用途分為商業、綜合、居住和工業四類,並由城區至郊區劃分為十個級別: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陽為一到六級地段,豐臺、石景山為三到九級地段,其他郊區縣則處於六到十級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