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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系統無縫鏈接,全程監管
-建立完善法規提供法律保障
-購房合同與產權登記爲同一人
-規範期房預售,確保實名制落實
-權屬登記須購房人親自辦理
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採取五項措施推進實名制購房制度收到實效,使炒房、囤積房源、哄擡房價等不良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本市從2003年以來不斷強化實名制購房措施,先後採取了五項有力措施:一是網絡系統無縫鏈接,全程監管。通過產權產籍管理系統與商品房銷售管理系統的鏈接,實現了房源信息錄入上網、商品房合同網上打印輸出。商品房買賣合同一經網上打印,不得私自塗改,否則不予辦理合同備案。保證了對開發建設單位商品房銷售情況的動態監督,遏制了開發商或炒房人修改合同、囤積房屋進行炒作的行爲。二是建立完善相關法規,爲遏制炒房提供法律保障。《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按幢發放,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人、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及商品房項目的名稱、地點、樓號、房號。此外《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中還新增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有效禁止了期房轉讓,進一步遏制了短期期房炒作。三是商品房合同買受人與產權登記人須爲同一人。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按照身份證件記載的內容如實填寫。今後辦理合同備案、抵押登記、產權登記所填內容必須與商品房合同保持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四是規範期房預售行爲,確保實名制落到實處。去年4月,本市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規範商品房預訂合同管理,防止以連續預訂的方式囤積房屋。出臺商品房退房程序,認真核實退房原因,凡是退房超過三次的,執法人員將到現場進行覈查,防止通過退房之後,再行倒賣。五是權屬登記須購房人親自辦理。申請辦理房屋抵押登記、轉移登記等權屬登記需要購房人親自辦理,購房人如遇特殊情況委託他人辦理的,除需購房人出具委託書外,還需要提交購房人身份證明原件。
通過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地遏制了炒房、囤積房源、哄擡房價和中介機構變相賺取交易差價等不良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