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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給未成年人家長不可隨意轉讓業委會選舉難入圍公積金貸款拒絕娃娃業主———
即使擁有百萬房產,孩子也只是孩子。作為未成年人,他們的很多權利在行使過程中都會遇到阻礙。而且,作為已經將大額房產給了孩子的父母,如果事後因資金周轉或者其他原因而處分該套房產,也會受到諸多限制。所以,人們不禁要問,給孩子置辦房產究竟會遇到哪些障礙?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蘭煥婷律師,並請蘭律師對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分析和相關提示。
關注N0.1家長轉讓難
做外貿生意的鍾先生幾年前將購置的一套上百萬元的房產歸到5歲兒子名下。可去年,因為做生意所需的資金周轉不開,抵押貸款存在困難,鍾先生便考慮將這套署著兒子名字的房子轉賣出去。
當鍾先生向房地局有關部門遞交資料時,工作人員表示,因鍾先生的兒子還是未成年人,國家對未成年人財產的保護極為嚴格,故該房產不可隨意轉移。這使鍾先生很苦惱。
記者采訪
打算轉讓房產須為孩子利益
蘭律師告訴記者,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及其財產的保護有特別規定。本案中,鍾先生作為孩子的合法監護人,可以為孩子的利益處置該房產。所以,鍾先生要保證房屋買賣所得的價款應當是用作保障兒子的教育、生活等未成年人應該享有的權利,比如未成年人出現重大疾病需要花錢治療、孩子要出國留學但錢不夠等等,纔可處置該房產。否則,如果鍾先生將賣房款用作自己做生意的資金周轉,日後孩子一旦提出異議,則鍾先生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話題延伸
夫妻離婚孩子房產『納入』監管
在記者對『給孩子置辦房產的顧慮』的調查中,關心『夫妻離婚後,如果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擅自處分該房產,另一方該如何監督』這一問題的有6人,約佔被調查人數(60人)的10%。
對此,蘭律師表示,不管是夫妻一方還是雙方共同撫養孩子,在處分孩子財產這一點上,法律的規定都是相同的,都不能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否則,沒有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有權監督。
律師提示提示一:如房產證上是未成年人的名字,父母日後處分起來會有一定限制,即使生意遭遇風險或者年老出現變故,也不再有擅自處置房產的權利。所以,為未成年人購房辦證時,父母應該深思熟慮後再作決定。
提示二:夫妻離婚時,對於以孩子的名義購置的房產的歸屬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如果雙方能協商一致,該套房產是孩子的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那麼該套房產由承擔撫養孩子義務的一方與孩子共同居住。另一方若要監督對方,可將房屋產權登記變更為自己與孩子共同署名,可以將孩子的份額定得高些。這樣,既保障了孩子的利益,又便於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制約和監督對方對於該套房產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