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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對光的設計往往不懂,只對燈具感興趣,逛燈具市場逛到頭暈目眩;而大多數設計師對光的設計認識有限,做出來的東西無非是:當中頂燈,沿牆周圍一排射燈。家裡弄得亮堂堂的,燈光設計很單調。
我們現在對光的認識,大多是沿用了辦公空間和商業空間的燈光概念。辦公空間的燈光,目的是為了在其中的人的工作,所以需要亮麗、通透;商業空間為了吸引顧客,除了亮麗、通透,還非常需要燈具的裝飾性。
而家則不同,家不是公共空間,家就是休閑、私密,主要是局部照明。家居的光,應該比商業空間的更豐富、更富有層次;而燈具造型則宜簡潔,不需要很張揚。是光,而不是燈具,如果24小時都有需要的自然光,家裡最好沒有燈具。
家居光的設計,就是在功能需要的基礎上,弄清楚光影關系,使空間產生延伸性和層次感,構成立體的光影效果。
如:餐廳,光的設計需要有幾個層次,吃飯時就是亮,喝茶時可以暗一些。客廳,可能是家裡唯一會用到大面積照明的地方,主燈是需要的,有客人來的時候可以打開。而通常時候,所需要的是落地燈、臺燈之類的直接小區域的直射或反射照明,也可以將光源安排在客廳之外,從客廳外面照過來。臥室,可以用間接的地燈光照。中國傳統的花格窗、燈籠等,其用意主要是為了產生光影效果,使光更豐富,現代家居的光的設計也應該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