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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近幾年的統計看,1998年以來,城鎮住宅與房地產投資佔GDP的比重由1997年的不到6%,增加到7%至7.8%之間,並保持了較高的增長速度,每年拉動GDP增長1個百分點以上,帶動了相關產業產出的增加。
據分析,個人投資購買住房成主流是我國住房體制改革深化的充分體現。1998年下半年以來,我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絕大多數城市完善了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開始發放住房補貼,爲個人購買住房創造了條件。住房分配製度改革,切斷了單位建房、分房的舊渠道,提高了職工住房支付能力,調動了居民住房消費的積極性。近些年來,住房公積金制度逐步走上法制化軌道。各地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從決策、管理運作、監督等環節加強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以住房公積金制度爲主要內容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初步形成。截至2002年11月,全國已有6700萬職工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總額達到4011億元。這一制度爲個人購買住房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
與此同時,國家相繼推出配套政策與措施。對房地產交易的相關稅收政策進行了較大調整,對涉及居民購買、出售普通自用住房的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實行了免徵、減徵政策,降低了住房租賃稅負。規範發展個人住房信貸業務,房地產信貸結構有了重大調整。
但專家們也指出,今後一個時期,有關部門和各地要運用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嚴格控制高檔房地產項目,適度增加普通住宅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