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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桌椅類的高度,國家已有標准規定。其中,桌類家具高度尺寸標准可以有700毫米、720毫米、740毫米、760毫米等規格;椅凳類家具的座面高度可以有400毫米、420毫米、440毫米等規格。另外還規定了桌椅配套使用標准尺寸,桌椅高度差應控制在280毫米至320毫米范圍內。
正確的桌椅高度應該能使人在坐時保持兩個基本垂直:一是當兩腳平放在地面時,大腿與小腿能夠基本垂直。這時,座面前沿不能對大腿形成壓迫。二是當兩臂自然下垂時,上臂與小臂基本垂直,這時桌面高度應該剛好與小臂下平面接觸。這樣就可以使人保持正確的坐姿和書寫姿式。
桌椅高度搭配不合理,會直接影響人的坐姿,不利於使用者的健康。為此寫字桌面下的空間高不小於580毫米,空間寬度不小於520毫米,這是為了保證人在使用時兩腿能夠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至於沙發類尺寸,單人沙發座前寬不應小於480毫米,小於這個尺寸,人即使能勉強坐進去,也會感覺狹窄。座面的深度應在480毫米至600毫米范圍內,過深則小腿無法自然下垂,腿肚將受到壓迫;過淺,就會感覺坐不住。座面的高度應在360毫米至420毫米范圍內,過高就像坐在椅子上,感覺不舒服;過低,坐下去站起來就會感覺困難。
掛衣櫃類的高度是掛衣杆上沿至櫃頂的距離為40毫米至60毫米。大了浪費空間,小了放不進衣架。掛衣杆下沿至櫃底板的距離,掛長大衣不應小於1350毫米,掛短外衣不應小於850毫米。衣櫃的深度主要考慮的是人的肩寬,一般為600毫米,但不要小於500毫米,否則就只能斜掛纔能關上櫃門。
書櫃類調板的層間高度不應小於220毫米。小於這個尺寸,就放不進32開本的普通書籍。考慮到擺放雜志、影集等規格較大的物品,擱板層間高一般選擇300毫米至35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