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城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作為天津城市更新領域首部地方性法規,《條例》深入踐行人民城市理念,推進城市更新行動,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為建設創新、宜居、美麗、韌性、文明、智慧的現代化人民城市築牢法治根基。
《條例》明確天津市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務包括:加強既有建築改造利用,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開展完整社區建設,推進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修復城市生態系統,保護傳承城市歷史文化以及國家和天津市確定的其他城市更新任務。目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各區開展規劃編制工作,劃定重點片區,謀劃更新項目,形成『專項規劃—片區策劃—項目實施方案』的實施體系。
《條例》針對實施主體、投資運營企業明確城市更新項目參與模式、權利義務、支持政策等,引導各方准確把握政策導向,依法依規參與城市更新項目,同時,抓實城市更新項目建設,針對工業片區、傳統商圈、老舊小區等不同類型,謀劃項目實施。目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正結合『十五五』規劃,聚焦重點片區儲備一批項目,以點帶面推動區域整體提昇。
此外,《條例》對完善投融資機制、強化項目監督管理、公眾參與等作出了具體規定,進一步加強保障措施。目前,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正在制定完善配套措施,規范城市體檢操作標准、實施流程、成果運用,同時加強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做好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和安全體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