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14日),天津發布公積金新政,本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可提取住房公積金。(點擊閱讀:天津發布公積金新政!)
10月14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貫徹落實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范圍、資料等。

繳存單位、繳存人:
為貫徹落實我市《關於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告》(津政規〔2025〕4號),現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范圍、資料等通知如下:
一、提取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房屋產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可以就直接出資部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的,房屋產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可以就直接出資部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提取資料
(一)加裝電梯或電梯更新改造資料
1.房屋產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證件。
2.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公有住房承租協議。
3.所裝電梯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復印件。
4.所裝電梯分攤費用的全款發票。
(二)提取職工身份資料
1.提取職工身份證件。
2.提取職工為房屋產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配偶的,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3.因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房屋產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子女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應提供子女親屬關系證明及婚姻關系證明。
三、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1日起施行。未盡事宜按《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細則》(津公積金中心發〔2023〕29號)執行。
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業務辦理問答
問: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要件?
(一)加裝電梯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行為資料
1.房屋產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證件;
2.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公有住房承租協議;
3.所裝電梯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復印件;
4.所裝電梯分攤費用的全款發票。
(二)提取職工身份資料
1.提取職工身份證件;
2.提取職工為房屋產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配偶的,還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3.因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房屋產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子女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應提供子女親屬關系證明及婚姻關系證明。
(三)代辦資料
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四)監護人辦理的,應提供以下監護人身份證明
1.監護人身份證;
2.人民法院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認定材料(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無需提供);
3.具備法律效力的監護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
問: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程序?
職工持規定資料到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當時進行相關業務審核,審核通過的當日完成資金提取。審核發現業務需核實處理的,一般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並將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通知職工。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確保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因業務審核需對職工婚姻、征信、住房等信息進行核驗的,應由本人書面或其他合法方式授權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全市提取職工可到任一管理部辦理。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特別規定外,提取資金劃入職工在提取業務受托銀行開立的儲蓄賬戶。依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加強對個人結算賬戶的管理要求:Ⅱ類賬戶的收款和付款每日上限分別為1萬元,每年上限為20萬元。為了避免大額劃款失敗的情況,建議職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有效的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I類個人銀行賬戶辦理提取業務,目前僅支持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受托銀行I類儲蓄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