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生產經營困難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降低比例的最低不低於1%。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應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實施。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丁**”留言:單位一直按照1%繳納公積金,請問合法嗎,如果不合法可以合理追回嗎?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回復:生產經營困難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降低比例的最低不低於1%。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應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實施。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如有更多住房公積金問題還可詳詢公積金熱 線12329,並歡迎瀏覽網站:www.zfgjj.cn,或下載手機客戶端,或關注公積金官方微 信。(津雲新聞記者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