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或年底前試點開征 稅率不超過總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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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作者: 編輯:馮丹丹 2021-09-09 09:54:00

內容提要:近日,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征收房地產稅政策已經提上日程,從短期來看,房地產稅開征會對房價有影響,且對炒房群體有重大影響。

  近日,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征收房地產稅政策已經提上日程,從短期來看,房地產稅開征會對房價有影響,且對炒房群體有重大影響。

  此前在5月11日,財政部、全國人 大常 委會預算工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負責同志在京主持召開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聽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及部分專家學者對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該消息被眾多業內人士視為房地產稅出臺的強烈信號。

  8月18日,財政部副部長許宏纔在第十三屆全國人 大常 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上報告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時表示,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系,研究後移部分品目消費稅征收環節改革並穩步下劃地方 方案,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配合做好增值稅法、消費稅法、關稅法等立法審核工作。

  這再次引發公眾對何時開征房地產稅的討論。

  主要影響炒房者

  中國新聞周刊:房地產稅開始征收之後會怎樣影響民眾的生活?

  施正文:征收房地產稅是一個挺大的事,影響是多方面的,對中國的社會轉型、共同富裕、現代化進程的影響是深遠的。首先最直接的,也是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對房價的影響。

  從長遠來看,房地產稅對房價是沒有什麼影響的,它的主要功能不是調節房價,而是籌集財政收入,作為地方政府的主體稅種。但從短期來看,房地產稅的開征會對房價有影響。房地產是有特殊性的消費品,它既可以是消費品,也可以是投資品,當作為投資品時,征稅就增加了投資成本,顯然就會影響房價。人們就需要考慮,如果未來房價漲不了,還要交稅的話,這其中的成本問題,可能會導致集中拋售房產,從而降低房價。

  從國際上看,以調房價為目的開征房地產稅的國家很少,基本就是日本、韓國、新加坡,但是最後的調節都不成功,例如日本原來開征的以調節房價為目的的土地持有稅很快也廢止了。

  中國新聞周刊:所以主要影響的是炒房的人?

  施正文:對,炒房人就是利用房地產的雙重屬性。對炒房人來說,房子是投資品,不是消費品,對於有一兩套房的人來說,房子是用來住的,是必需品,再漲再跌,也不能賣掉,而作為投資品的房子,征稅就是增加投資房產的成本,再加上征稅後人們對房產的保值增值預期降低,房價就會下跌,進一步加劇投資風險。

  中國新聞周刊:能下降多少?

  施正文:能降多少,還有其他因素要考慮,在不同的城市不一樣。比如在一線城市,如果需求剛性不是特別強,會抑制房價上漲。所以,首先會在一些房價上漲壓力大的一線城市進行試點,少量二三線城市也會陸續加入試點。房地產稅對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像行政限購,而是兼具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較為柔和。我想這對有住房剛需的普通老百姓來說是好事,但是對於需要打擊的投機者來說,就沒那麼好了。

  中國新聞周刊:有很多人擔心,這樣的措施會是怎樣一個力度,對房地產泡沫有多大影響?

  施正文:我想房地產泡沫不會因為征稅一下破滅的,房地產稅開征的時候,會對政策要素進行專門設計和考量,比如在什麼樣的城市開征?稅負有多高?征稅范圍有多廣?其目的就是要減少震蕩,防止造成集中拋售。

  另外從征稅的范圍和稅率來講,一開始實行高端征收的輕稅原則,會有比較大的免稅面積,普通老百姓不用交稅;即使對要交稅的持有高檔房和多套房的人,稅負也不會很重,稅率肯定在總價的1%以下,房價比較高的城市還可能對計稅價格打折,打折比例還比較高,所以就是要穩步推行,逐步發展。

  “立法和試點相互促進”

  中國新聞周刊:最近,住建部等很多相關部門都在提“讓年輕人買得起房、租得好房”,這個目標要如何實現?

  施正文:第一,房地產稅的出臺本身就是對過高房價的控制,同時擠出泡沫,到時候會對市場的供需產生影響,一些人可能就要轉讓房產,市場供求關系的改變會導致價格下降,這對沒房子的人是好事。住房是民生的基本需求,這個保障除了政府建設保障房、共有產權房、經濟適用房等措施,另外就是要讓商品房價格降下來,房地產稅如果能讓房價降下來,我想最終是對社會住房穩定的保障。

  第二是對社會公平的影響,就是我們現在講的共同富裕,其實房地產稅的功能除了調控房價之外,主要還有組織地方財政收入的作用,特別是作為縣市級基層政府的收入來源,它們直接作用於為當地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改善治安、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提昇民生福祉。

  第三就是對財富的調節,因為房地產稅除了是地方稅,還是財產稅,財產稅就具有財富調節功能,有財產就要交稅,沒有財產就不用交稅,財產多多交,財產少少交,即使是比例稅率,它實際上也體現了一個調節。現在很多富人的存量財產都體現在房子上,房子不征稅,財富也調節不到。財富差距過大,會最終影響社會穩定,如誘發犯罪,人們互相之間不能認同,社會就會沒有活力。

  財富差距過大還會影響經濟,我們現在要刺激消費,但是現有的政策效果都不理想。原因在於,根據消費傾向邊際遞減規律,有財富的人他沒有消費傾向,有消費需求的人沒有財富,這怎麼刺激消費?這種情況下,必須要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擴大中產階層,調節過高收入,即經濟發展和財富分配要同時進行。

  房地產稅是財產稅中最典型的直接稅,有財產沒有收入也要交稅,無法實行扣繳。它跟所得稅不一樣,它不是針對流量的財產收稅,而是對存量的財產收稅。

  中國新聞周刊:住建部最近提出城市房租年度漲幅不超過5%,這跟房地產稅有關系嗎?

  施正文:本來購買、出租房產是市場行為,國家不應該去限制這種民事權利,但是當一個國家認為這會影響經濟安全穩定,那就會通過法律的形式來適當限制財產權利。房地產稅不是都可以通過租金來轉嫁,這是不容易的。征稅之後,空置的房子對外出租就更多,市場供給多了,租金是要降低的。另外,征稅也是一種政策導向,相當於向社會釋放信號,政府將會長期征收,解決公平問題,而不是短期行政管制,以防止抵消政策效應。

  中國新聞周刊:房地產稅未來要如何落地?

  施正文:考慮到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穩定房價,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實施。但是今年5月四部委的座談會釋放的信號是,鑒於立法的進程不會那麼快,而目前部分地方確有開征的必要,改革路徑或者方式有了調整,即可以先試點。但不是說立法不加快推進,而是在試點的同時加快法律草案的完善,實現立法和試點相互促進。

  立法和政策設計怎麼能更科學,這個關起門來研究是不行的,試點纔能更好地發現問題,纔能設計出更好的方案。之前的試點,設計、效果都離真正的房地產稅還有距離,現在的試點是按照各國通行意義上的房地產稅制度,即把有關部門起草的房地產稅法草案拿來試點,可以更好地完善政策。

  從四部委的會議來看,這次不是理論層面的探討,而是討論實施方案,相當於試點前的一個動員會,新聞很短,但是釋放的信號很強烈。從這來看,試點不是遙遙無期的,已經到了實質推進的階段,年底前出臺試點政策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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