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服務是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房產繼承公證服務是與老百姓關系密切的法律服務之一,其收費問題也日益受到社會關注。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公證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導各地進一步規范公證服務價格。
《意見》提出,到2022年,公證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公證服務價格更加合理,偏高的價格標准明顯降低;到2025年底,科學高效、規范透明的公證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健全,人民群眾對公證服務價格的滿意度顯著提昇。
人民網財經了解到,《意見》加大了對社會反映的“天價”房產繼承公證收費方面的治理。
《意見》指出,對涉及居民房產繼承、遺贈的公證事項,鼓勵各地按房產面積計價,或同時提供按房產面積和標的金額比例兩種方式計價並從低選擇。按標的金額比例計價的第一檔(即費率最高的一檔)費率不得超過0.5%並階梯遞減。《意見》還規定,單套居民房產辦理上述公證事項費用總額原則上不得超過1萬元。
對此,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松認為,《意見》的出臺能夠提高公證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促進我國公證行業持續高質量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指出,各地要聚焦重點工作,結合近年來房地產等資產價值上昇情況,對財產繼承、贈與、遺贈、遺囑,以及直接關系企業經營成本的經濟合同等公證服務價格進行重新測算,於今年10月底前出臺新的價格標准,切實將偏高的公證服務價格降下來。
實際上,地方政府也在不動產繼承轉移登記服務方面進行著探索,比如福建泉州就推出了繼承公證政府購買服務,方便群眾辦理相關業務。具體來看,自2021年6月24日起,在泉州中心市區范圍內辦理不動產繼承轉移登記,申請人可前往福建省泉州市海峽公證處申辦繼承公證,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免收繼承公證費。
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推行繼承公證政府購買服務,由公證處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相當於開通了一條“綠色通道”。申請人僅需提供主要證明材料,難以取得或無法取得的部分證明材料,可由公證處的專業人員調取數據或者實地調取資料,實現“數據跑腿”代替“群眾跑腿”。
“以往辦理不動產繼承公證,需要支付一筆不小的公證費用。推行繼承公證政府購買服務後,因繼承轉移登記辦理不動產繼承公證的,改由政府財政統一向公證處購買服務,可省去原來辦理不動產繼承(非公證)登記所需的公告期(十五個工作日以上)。”上述負責人說。
“《通知》減輕了廣大企業以及老百姓在生活中需要辦理公證事務時的資金壓力,能夠讓廣大老百姓更加願意在面臨繼承、簽訂合同、贈與財產等事務時選擇辦理公證,讓企業間及老百姓間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得更加規范,這能夠大大減少企業間及老百姓間產生法律糾紛的可能性,也可以減少人民法院的訴累。”李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