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布通知,重新印發《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計算辦法》。
文件規定了公有住房租金計算的標准,按照按質論價原則,以房屋結構、裝修、設備條件為基礎,以地段環境、樓層、朝向等條件為調劑因素,不同質量不同地段的房屋租金保持適當差價,規定了計算租金的條件及計算方法。
此次重發對以下內容進行了修訂:
(一)將原辦法第九條 公有住房租金計算公式中,每平方米租金計算到“厘”,結合當前工作實際,調整為每平方米租金計算到“分”。
(二)對附件 5“公有住房計租地段環境等級劃分范圍”,結合當前我市因城市建設發生的道路、地塊滅失情況,本著對現有公有住房項目的租金計算不受影響的原則,對河西區和河北區三級地段中的部分路段進行了更新。
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計算辦法
第一條 為統一公有住房租金標准和計算辦法,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鎮范圍內的公有住房租金計算適用於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公有住房包括直管公產住房和單位自管產住房。
第三條 公有住房租金,按照按質論價原則,以房屋結構、裝修、設備條件為基礎,以地段環境、樓層、朝向等條件為調劑因素,不同質量不同地段的房屋租金保持適當的差價。
第四條 公有住房按照使用面積計算租金,以平方米為計租單位。計算方法是以標准房屋確定基本租金分數,與標准房屋條件不同的,依照租金調劑條件予以增減。
第五條 標准房屋以磚混結構二等單元式樓房及其相對應的裝修、設備條件構成。符合標准房屋條件的,每平方米基本租金分數為100分。
第六條 使用面積包括居室面積和附屬面積。附屬面積包括方廳、過道、廚房、廁所、衛生間、儲藏室(雜房)、居室外壁櫃等。
第七條 居室面積租金分間評定。附屬面積租金隨同單元(非單元式房屋隨同層)居室單位租金較低的計算(不加朝向條件)。
第八條 附屬面積合用的,其租金按戶分攤,原來已由分房單位、房管部門、街道、派出所等調解劃分好的或已長期沿用的,按原劃分或沿用的面積分攤計租。
非單元式房屋合用的過道不計租。
第九條 公有住房租金計算公式:
每平方米租金=分值×(基本租金分數+調劑條件分數);
應收租金=居室面積租金+附屬面積租金+附加條件租金;
計租面積單位(平方米)取小數點以後兩位;
每平方米租金計算到“分”;
應收租金計算到人民幣“角”。
第十條 按本辦法評出的每平方米租金分數低於50分的,一律按50分計算。
第十一條 房屋計租條件發生變化時,應重新評定租金。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1年6月13日施行,有效期五年。《市國土房管局關於印發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計算辦法的通知》(津國土房發〔2016〕10號)同時廢止。
1.標准房屋條件表
2.房租附加條件表
3.房租調劑條件表
4.公有住房結構等級標准表
5.公有住房計租地段環境等級劃分范圍
一級地區
和平區:多倫道以南,新興路→新興大街→氣象臺路以東地區;
河北區:興隆街延長線至海河以南,天津站以西地區;
河西區:廣東路以東,紹興道以北地區。
二級地區
和平區:多倫道以北,新興路→新興大街→氣象臺路以西地區;
河西區:體院北道→紫金山路以西→賓水道、樂園路以北,隆昌路西側→圍堤道→新圍堤道以北(至海河),紹興道以南,廣東路以西地區;
河東區:京山鐵路以西,十四經路延長線至海河以北地區;
河北區:昆緯路、律緯路以西,五馬路以南,興隆街延長線至海河以北地區;
南開區:西馬路→南開三馬路以東地區;
紅橋區:大豐路→西站前街以東,津滬鐵路以南地區。
三級地區
河西區:體院北道→紫金山路以東→賓水道→樂園道→隆昌路東側→圍堤道→新圍堤道以南,洪澤路以西至海河,黑牛城道以北地區;
河東區:京山鐵路以東,十四經路以南,東興路以北,張貴莊路→紅星路以西地區;
河北區:昆緯路、律緯路以東,五馬路以北,新開河以南,育紅路→紅星路以西地區;
南開區:西馬路→三馬路→衛津路→津淄公路以西,天塔道→水上公園路→迎水道以北,紅旗路以東地區;
紅橋區:西馬路→大豐路,西站前街以西→津浦鐵路以北,紅旗北路以東→津霸公路以北地區。
四級地區
市內六區一、二、三級地區以外的地區;環城四區政府所在地。
6.關於公有住房計租條件的具體規定
一、建築結構
(一)建築結構等級按照《公有住房結構等級標准表》劃分。
(二)根據我市房屋實際情況,多層大板住宅樓按磚混結構二等計算。
二、裝修與設備
(一)雙層木地板,指人字、席紋等雙層地板;硬木地板,指菲 律賓木地板等;普通地板,指美松地板等。
(二)美術水磨石地面,指有藝術花邊、花紋或彩色的水磨石地面。
(三)硬木門窗,指菲木、柚木及其它優質木門窗;普通門窗,指一般紅、白松木門窗。
(四)優質鋼窗,指好的槽鋼、型鋼鋼窗,鋁合金窗。
(五)暖氣設備能使用者按有暖氣計算,不能使用者不計。
(六)澡盆,單元式房屋合用者按戶分攤租金,非單元式房屋合用者不計租金。
(七)上、下水道設在大門口外,為本院使用者,為有上、下水道。
三、樓層
(一)平窨子計層,地下室不計層。
(二)屋頂間指老樓房頂層室內有斜坡或淨高不足2.2米的房間。
(三)濱海漢沽、大港及武清區、寶坻區、寧河區、靜海區、薊州區地區樓層調劑分數如下:一層、五層為0,二層、三層加10分,四層加5分,六層以上遞減5分。
四、朝向和采光
(一)窗向南的居室指基本向南,包括傾斜角不大於45°的。
(二)部分黑暗的居室是指室內局部黑暗;大部分黑暗的居室是指室內尚有光線,但經常需要燈光照明的;全部黑暗的居室是指室內完全失去自然光線的。
(三)居室內牆嚴重潮濕的,每平方米酌減5至10分,如系使用者造成的不減。
五、陽(平)臺
(一)首層陽臺,有圍牆或護欄的按陽臺計算,無圍牆或護欄的不計算。
(二)單元式房屋合用的陽臺租金按戶分攤;非單元式房屋合用的陽(平)臺不計租金。
(三)封閉式陽臺不論獨用或伙用均計算租金。
六、計租面積的計算
(一)使用面積一律從內牆皮量起,單元式房屋從進單元門計算,一般樓房從進樓門口計算。
(二)計租面積內有牆垛、磚柱等,每處面積超過0.2平方米的,應減除所佔面積。
(三)計租面積內有樓梯的,按其投影面積的二分之一減除;地面樓梯口所佔面積全部減除。
(四)頂棚有斜坡的房間,低於1.5米的部分不計面積。
(五)居室內的壁櫃按室內面積計算,居室外的壁櫃按附屬面積計算,半截壁櫃、懸空壁櫃不計租。
(六)室內閣樓按面積折半計租。
(七)外廊式房屋的外走廊不計租。
(八)電梯間、水泵房、鍋爐房、變電室等公共設施用房不計租。
(九)丈量面積時,其長寬度誤差在5厘米以內者為允許誤差。
七、其他
計租條件內有住戶自費安裝、自行維修的項目,仍按原有條件計租。(天津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