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年來,選擇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進行租賃交易成為新興的一種租賃形式,在租賃過程中,租客一定要謹慎行事,千萬不要一時衝動而造成切身利益的損失。租客不要選擇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被列入異常經營目錄、信用不良、存在違法違規記錄的公司。要選擇信譽良好的租賃企業選擇房源,同時,要查驗其營業執照及《天津市房屋租賃經營單位備案證明》。還可以通過“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工商登記信息,通過天津市住建委官網查詢企業備案信息。
業主將房屋出租給住房租賃企業的,除了需要“查實”多個信息,還要與租賃企業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果業主將房屋采取托管方式委托給租賃企業代為經租管理的,企業一般會與業主簽訂 “資產托管”、“房屋托管”類的協議。這兩類合同性質、雙方權利義務並不相同,如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會直接約定租金標准及支付方式等,而“房屋托管協議”對於租金的表述一般為“預期收益”或“增值收益”等,兩種合同不同表述內容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後果,因此,業主一定要注意區分。
租客租賃房屋應與住房租賃企業簽訂《房屋轉租合同》,並應要求企業出具與業主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屋托管協議,租賃企業對房屋進行改造裝修後出租的,應向租客提供房屋使用說明書。業主或租客與住房租賃企業簽訂合同時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的口頭承諾,雙方約定的事項建議一定要在合同內明確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