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由於原《天津市已交存維修資金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將於明年2月14日到期,為進一步規范天津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申請程序及有關問題,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該《辦法》進行了重新修訂。其中明確,超出應急解危專項資金餘額部分的維修費用,無需征得業主表決同意,直接從受益業主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個人賬戶中核減。
據悉,《天津市已交存維修資金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自去年7月實施以來,維修資金使用量呈逐年上昇趨勢,為保證應急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共有1307個項目,分5617批次,申請使用應急資金65270.89萬元,使235.93萬戶業主受益。但由於在使用過程中存在使用范圍界定不清、申請主體缺失等問題,需要對《辦法》進行修訂。《辦法》是規范應急資金使用、保證資金使用安全的重要文件依據,結合運行5年來的工作實際,現需做進一步修改。
原《辦法》共20條,修訂後增加5條、減少3條、合並2條,現為20條,重點針對以下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
完善使用范圍
因在實際工作中,涉及屋面、外檐對其是否存在局部損壞,及電梯、排水管道是否屬於突發情況無法准確判定,且局部屋面、外檐維修無法徹底解決漏雨問題,故刪除關於“局部”“突發”的表述。
整合使用環節
簡化使用程序,資金使用審核全面實現網上審核,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企業少跑腿”。提昇應急資金使用效率,針對竣工驗收合格逾期辦理工程結算情況,增加並明確了逾期辦理情況的處理。
增加緊急情況處理
為解決當發生電梯突發故障、消防設施嚴重損壞危及業主住用安全,且應急解危專項資金餘額不足的情況,確保業主住用安全,依據住建部52號文件,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明確申請人應當及時向社區黨組織和屬地街道辦事處報告,屬地街道辦事處應當聯動市場監管、消防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社區黨組織共同查勘、召開社區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後,超出應急解危專項資金餘額部分的維修費用,無需征得業主表決同意,直接從受益業主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個人賬戶中核減。
加強應急維修工程監管
為加強對應急資金的監管,對審價和監理環節進行了完善。為防止施工單位規避審價、濫用應急資金,對審價條件進行了完善,即明確所有應急維修工程均須進行決算審價。為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對監理條件進行了完善,即明確所有應急維修工程均須實施工程監理。
增加資金使用透明度
為進一步增加應急資金使用透明度,在原有公示方式的基礎上,增加了市級維修資金主管部門同步在“天津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信息網”發布公示信息,對外發布物業項目應急資金使用公示環節,便於提高業主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增加存異議情況處理
明確了業主反映信訪訴求渠道、異議核實主體等,為辦理信訪提供了有力支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