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楊晨”留言:您好,我有以下問題需要請教一下:1.本人一直在北京工作,如果來天津工作,公積金轉到天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時,是否會以我目前的額度來計算貸款額度?2.我在北京提取出來一次公積金用於租房,會影響我在天津的貸款買房嗎?3.如果我和的女朋友都把公積金轉到天津,結婚,並且兩人中有一人把戶口落到天津,另一個人戶口還在外地,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可以夫妻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額度是否會更高呢,如果可以,最高可以到多少?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回復:職工申請將本市行政區域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市的,轉入前應在本市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半年以上,且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半年。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之一為: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依據您的描述,如異地住房公積金正常轉移並補繳後,可視同連續繳存。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還貸能力、房屋價格、貸款最高限額、住房公積金餘額倍數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額度;申請公積金貸款無戶籍限制。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如有更多問題請詳詢公積金熱 線12329,並歡迎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或下載手機客戶端,或關注公積金官方微信。(津雲新聞記者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