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萬江街道辦某小區外,有村民正在建造骨灰樓。距離最近的一棟別墅與骨灰樓僅隔著一道鐵柵欄,直線距離不到5米,這讓居住在骨灰樓附近的業主強烈不滿。村民的理由是建造骨灰樓的原址本是一片墓地,埋沒在荒草地中不顯眼,現在重新修復、加高纔引起業主關注。
為此,別墅業主周先生致電本報詢問,村民此舉有無法律依據?自己在購買別墅時,認真查看過現場,對圍牆外面的情況不清楚,並無發現墳墓,目前新建造的骨灰樓高度遠超過圍牆,且距離自己的家不到5米,對自己和家人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
周先生問:自己和鄰居們應該如何維權?骨灰樓的設置有無具體規定?
廣東寶威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唐勝利: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墓地選址用地禁止在鐵路、公路主乾線兩側。民政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標准》也提出,鐵路兩側500米內、居民區500米內不能建設墓地。無論是從公序良俗的角度,還是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在小區一牆之隔的位置新修建骨灰樓,周先生等人的居住合法權益顯然受到了侵犯。500米距離之內的業主都有權利提請訴訟,要求實施侵害方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