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弄不懂的『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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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新報楊維東 編輯:馮丹丹 2019-07-12 08:59:07

內容提要:業主韓先生表示,過去的老小區沒有什麼地下停車場,因為那時的『私家車』是很稀罕的,而隨著生活品質的提高,私家車開始普及,20年間的住宅社區也開始在項目設計中有了地下停車場,這本來是件好事,可是車輛日漸增多,車位日趨緊張,供不應求是目前諸多住區停車位難解的問題。

  本報上周推出“住區停車位大家談”後陸續接到一些住區業主的郵件,人們對於“停車位”可以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在諸多談車位的郵件中,住區業主大多數的反應是:弄不懂。

  弄不懂的“停車位”。為什麼弄不懂?

  業主韓先生表示,過去的老小區沒有什麼地下停車場,因為那時的“私家車”是很稀罕的,而隨著生活品質的提高,私家車開始普及,20年間的住宅社區也開始在項目設計中有了地下停車場,這本來是件好事,可是車輛日漸增多,車位日趨緊張,供不應求是目前諸多住區停車位難解的問題。

  同屋的小李這幾天心神不安的,問起原委,原來也是糾結於住區的停車位。

  小李說,新買的房子現在在銷售地下車庫的停車位,大約是10萬元出頭,開發商表明這個款項是一次性交納的租賃費,20年後便可無償使用,10萬元對於小李來說不是個小數目,況且小李還是個鑽牛角尖的人,他糾結於為何要一次性交納20年的租賃費,而且這個租賃費的依據在哪裡?如果住了10年後換房了,租金是否能退呢?帶著許多的疑問小李數次找到開發商,但結果都是一臉的懵懂回來,“弄不懂”讓小李很茫然。

  郭先生的住區有地下兩層的停車位,項目入駐初期可買可售,於是一些人選擇了好的位置買下車位,更多的人還是采用了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租賃”的方式租車位,更有一些渾水摸魚的車主一文不花地“借用”車位,可是最近一段時間住區取消了“租賃”車位的方式,硬性推出車位出售,於是引來業主、物業、開發商三方的矛盾,盡管物業采取各種方式杜絕“亂停車”現象,也在空餘的車位加裝了地鎖,但是由租賃變成售賣,著實讓郭先生感到資金的壓力。10幾萬元的車位,一次性交齊,郭先生已經有了“賣車”的想法。

  業主弄不懂的車位,它的歸屬應該是誰?它的售價如何確定?難道這個放車的白框框任由開發商主宰?品質住區,生活品質的提昇不僅表現在住區環境和空間設計上,還應該在業主的生活細節上多下功夫,車位放在那裡,業主看到的是安全方便,物業看到的是管理服務,那開發商看到的不應該只是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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