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黨群心連心》欄目網民『劉艷』留言:我購買了楊學士的房,合同上寫的是70年產權,當時售樓處宣傳也是70年大產權。我現在需要做什麼能減少自身利益的損失?
天津北方網訊:《黨群心連心》欄目網民“劉艷”留言:我購買了楊學士的房,合同上寫的是70年產權,當時售樓處宣傳也是70年大產權。我現在需要做什麼能減少自身利益的損失?
靜海區區委回復:根據區建委、國土分局、規劃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房管局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通告》規定:“小產權房”未經規劃、土地、建設等部門審批,“身份”違法,購買“小產權房”存在風險,購買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出現糾紛無法維權。下一步,區政府將進一步加大“小產權房”的綜合治理,並做好相關工作。作為購買方,如果您考慮自身權益受到影響,建議您可與開發商協商退房。









